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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世界遗产监测的困惑与建议
2017年03月18日 10:14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许德臣 字号

内容摘要:4.遗产监测培训较少遗产监测作为新生事物在全国甚至全世界范围内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加之遗产类型、监测要素、监测指标各异,没有成熟的经验和规范可供借鉴,而且监测人员良莠不齐,致使监测工作开展困难重重。3.加强监测技术指导在国家层面上应尽快完善并正式颁布实施《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规程》,对不同遗产类型的监测工作给予技术支持和理论指导,建立遗产监测专家咨询机构,加强对遗产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7.建立遗产监测制度针对当前监测人员流动性大,监测标准不一,监测频率各异的现状,应根据遗产地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如《遗产监测流程》(应包括:监测要素、监测对象、监测指标、监测频率、监测方法)《数据采集制度》《机房管理制度》《日常巡查制度》《便携式监测设备使用规定》等。

关键词:监测;培训;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管理者;国家文物局;世界遗产;预警;层面

作者简介:

  我国自1985 年加入《世界遗产公约》以来,充分履行公约要求,对世界遗产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均给予了积极支持与通力合作,其中包括世界遗产监测工作。我国各遗产地的监测工作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实现了从早期的人工记录到现在的自动化监测的跨跃,从被动的抢救性保护监测到主动预防性保护监测的跨越。目前遗产地的监测主要是针对遗产本体的监测和环境监测(包括遗产地周边大环境和遗产本体微环境)。由于遗产监测起步晚、体制机制不健全、技术落后、经费紧缺等原因,各遗产地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较大差距。

  一、当前遗产监测的困惑

  1. 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

  1984 年,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提交了第一份自然遗产保护状况报告,至今已33 年。由于历史、体制、技术和认知等诸多原因,我国世界遗产监测工作无论是在制度层面、管理层面,还是实际操作层面都十分薄弱,这与国家和地方重视程度不够有直接关系。大部分新申请的遗产地实施监测工作是因为申遗需要,而不是作为遗产保护的有效组成部分。很多遗产地管理者不能充分认识到遗产监测的重要性,认为监测既不能产生经济效益,又不能有效遏制遗产劣化,属于可有可无的边缘工作,遗产监测工作未能得到应有重视和有效开展。很多遗产地虽成立了监测中心,但监测和保护管理脱节,监测和保护不能有效形成合力,难以在短期内凸显监测成果,致使监测中心成为无人问津的“冷衙门”,在经费保障上只拨付“人头费”,有限的经费很难支撑一个新的科研单位的发展需求。

  2. 专业技术人员匮乏

  遗产监测作为新事物新领域慢慢得到重视,很多遗产地响应国家文物局要求和遗产保护趋势先后成立了遗产监测中心,但由于目前全国高校和科研院所尚未开设遗产监测专业,加之遗产监测科技起步晚,底子薄,而且大部分遗产保存现状差,一些关键技术未取得突破,监测理论不完善,监测技术未形成体系。从事监测工作的人员都是从其他部门拼凑抽调,监测技术人员普遍理论储备少、业务能力不强、监测思路不清晰,加之遗产地管理者对遗产监测重要性认识不够支持力度不大,存在人员流动性大,队伍不稳,人员偏少等现象。

  3. 监测需求调研不充分

  遗产监测作为一个全新的领域对很多传统文物工作者来说相对比较陌生,很多遗产地对监测工作的认识仅仅停留在感性阶段,理论储备少,实践经验欠缺。在前期的监测需求调研阶段不能配合设计单位进行全面而准确的需求反馈,致使监测方案设计笼统,可操作性不高,实施难度较大,面对突然实施的遗产监测项目显得力不从心,在监测项目实施过程中又存在主动性不够积极性不高等现象。个别遗产地存在因为申遗而监测,因为监测而监测的现象,监测项目一味求大求全求新,忽略了事物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发展的必然规律,片面将项目投资大、设备先进等同于监测水平,监测工作未能真正发挥其应有效果。

  4. 遗产监测培训较少

  遗产监测作为新生事物在全国甚至全世界范围内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加之遗产类型、监测要素、监测指标各异,没有成熟的经验和规范可供借鉴,而且监测人员良莠不齐,致使监测工作开展困难重重。近年来全国有关遗产保护和博物馆管理方面的培训不少,但针对遗产监测的培训较少且覆盖范围有限,加之近年来交流学习机会锐减,致使遗产地的监测工作只能闭门造车自我探索,监测人员业务水平难以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提升。

  5. 监测数据未进行有效分析研究

  在监测项目启动后,大部分遗产地都能按照监测要求采集监测数据,在日常监测和定期监测过程中采集了大量数据。由于缺乏高素质的监测分析人员,所采集的监测数据未能进行有效分析研究,应用监测数据提升遗产保护管理的能力不足,监测工作未能发挥其实施初衷。注重监测而监测数据分析研究不够,致使数据只是量的堆积,未能为遗产科学保护规范管理提供理论支撑。

  6. 国家层面的业务指导较弱

  近年来国家文物局已充分认识到遗产监测工作的重要性,也初步制订了相关管理办法,但尚未正式颁布遗产监测规程,遗产地存在监测体制机制不健全和监测没有标准可依等问题,国家层面对各遗产地的监测工作技术指导弱,基本是各遗产地单打独斗地开展工作,监测标准不一、监测手段各异、监测频率不同、数据库不统一,很多遗产地监测数据可靠性不高,数据库不能同国家总平台数据库有效对接,致使国家文物局对各遗产地的监测情况不能全面准确的掌控,国家层面的业务指导地位未得到有效凸显。

  7. 监测法律法规不健全

  国家文物局虽然先后出台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和《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巡视管理办法》,但未上升为法律法规,约束力有限,在实际监测过程中存在无法可依的现象。诸如近期全国发生的几起法人违法案件,不一定是监测工作不到位所致,下级监管太软,无法可依,即使发现有违法违规现象也迫于上级压力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某种程度上纵容了法人违法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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