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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维修工程管理的难与不难
2016年07月28日 16:35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殷连生 字号

内容摘要:工程质量监管面临的主要难题文物维修工程质量管控是文物行政部门普遍遇到的最大难题之一,难就难在:方案审批通过难。当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技术力量强,项目经理和现场负责人责任心强、施工经验丰富,加上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方配合密切,工程质量还是有所保证的。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的主要对策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实施文物保护工程是实现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的重要手段,是技术与工艺的完美结合。文物行政部门是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审批和监管单位,在重视培育这支文物保护技术队伍的同时,要采用业务培训、定期检查工地、评比优质工程、年度保护工程情况讲评等方式,提升行业从业者的职业素质。

关键词:文物保护;施工;工程质量;行政部门;监理;监管;验收;中标;工程设计;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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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的近77 万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近80%属于古代建筑物及构造物。这些文物建筑年久失修、使用不当,存在问题较多。实施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迁移工程等是文物建筑保护的常用手段,也是各级文物行政部门的重点工作内容。现实中,文物建筑保护工程在质量监管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面临着许多困境。如何加强对文物保护工程质量的监管,提高文物保护经费的使用效能,同时,以“不改变文物原状”与“最小干预”为原则,遵循“原材料、原形制、原工艺”的施工方法,达到文物建筑“延年益寿”的目标,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履职尽责,不断创新,寻找对策,破解难题。

  工程质量监管面临的主要难题

  文物维修工程质量管控是文物行政部门普遍遇到的最大难题之一,难就难在:

  方案审批通过难。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凡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都应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审批。目前,工程设计方案经第三方或委托专家审核能一次性通过的约占80%,有些方案需二次或多次修改才获通过。有的虽获通过但专家们给出的修改完善意见少则几条,多则十几条,其主要原因是设计方对文物保护工程应把握的原则和方法理解不透,对文物环境风貌的控制要求认识不足,还是沿用一般建筑维修理念来设计文物建筑的维修方案。同时,由于前期现场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影响了调查测绘数据的调取。造成方案设计深度不够,缺乏准确性和针对性。还有的设计方因项目小,利润薄,所以设计不认真,随意对付。

  资质挂靠杜绝难。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须要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后,才能承揽对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但现实中,无资质的单位,以双方联合或资质挂靠、乃至伪造资质证书参与工程承揽,此类建筑行业的顽疾,也蔓延到了文物保护工程领域,并且已经成为行业潜规则。政府层面则因相关部门之间信息交流不畅,很难杜绝。

  设计方案落地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文物局的有关规定,文物行政部门一般仅对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核,而十分关键的施工图设计并没要求审查。施工图是编制标底的直接依据,也是结算的主要依据。行业明确规定施工方在项目进行中要“按图施工”,这个“图”指的就是施工图,是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是对设计方案细化落地的关键。如果不能对施工图设计实施审核把关,再好的设计方案也只能是纸上谈兵。现实中,许多文物保护工程存在施工结果与设计方案不符或完全相反的现象。

  低价中标避免难。文物保护工程一般都是政府项目,项目实施中招投标环节大多采用低价中标法。由于文物保护工程十分复杂,国内至今尚未出台比较科学完整的《文物保护工程概(预)算定额》。所以,在江苏此类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时,只能套用版本较早的《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和《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的相关标准,导致人工、材料、机械方面测算误差较大。文物保护工程千差万别,传统工艺要求很高,砖木雕刻要精细,油漆、彩绘要慢工细活,人力物力消耗大,费工费时。一旦采用低价中标,工程质量很难保证,眼下所说的“破坏性维修、保护性破坏”多属此类现象。

  工程质量监管难。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组织复杂,现场施工过程也是一个探索发现的过程。当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技术力量强,项目经理和现场负责人责任心强、施工经验丰富,加上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方配合密切,工程质量还是有所保证的。但是,目前文物保护工程方面监理奇缺,有些工程监理的文物保护意识甚至还不如施工方。假如监理责任心不强,就会导致文物构件该拆的要拆,不该拆的也拆了,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失。另外,由于基层文物部门这类专业人才少,难以实施有效监管,特别是一些隐蔽工程施工环节,工程质量就全凭施工方的良心了。

  出现问题整改难。文物保护工程质量好坏一般要经过一个雨季的自然检验,屋面渗漏、木构开裂、油漆剥落、结构变形等问题才能暴露。但工程合同约定保修期一般是两年,竣工验收又涉及工程款的拨付。目前文物部门验收仅能从外观上给出一个评价结果,对一些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即使发现与设计方案有较大出入的地方,因木已成舟,也无法整改,只能将错就错。现实中有的工程修旧如新,有的修了时间不长就问题成堆。

  行政处罚追责难。在文物保护工程中,由于相关方法规意识不强,具体工作不到位。出现了工程质量出现重大问题不敢去追责,大事化小,不了了之;建设方代表、监理与施工方关系过于密切,对违规行为不制止,多次无故编报变更施工方案,随意确认变更工程量;违反原则改变设计方案,不请示不报批,超预算和合同总价数量过大,等等。由于在文物保护工程中,文物行政部门承担着全面监管责任,发生问题脱不了干系,甚至可能查出本部门人员的问题,对于问题只好捂着盖着。只要民众不举报、媒体不曝光、上级不追查,问题能拖多久就拖多久。

  工程资料归档难。施工资料全面反映了文物保护工程情况,对工程质量评定以及后续的管理和维护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现实中,由于建设方对施工资料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施工过程中对收集整理工程资料要求不高,造成竣工验收时多数保护工程资料不完整,缺项较多。一旦验收通过后,再要求施工方补充难度很大,有的资料永远无法补齐,成了永久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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