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推进教育现代化,增强教育改革发展活力。
关键词:教育;活力;治理;协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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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推进教育现代化,增强教育改革发展活力。具体到一所学校来说,对于教育改革发展活力会有怎样的感受?中州大学校长毛杰认为,教育治理现代化是教育现代化转型的重要标志和必然趋势,也是深入推进教育改革、增强教育活力的一个重要抓手。
以治理现代化激发教育活力
记者:中国教育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迫切需要我们深化改革,为真正提高教育质量做好基础性工作。您对本届两会所取得的相关成果印象最深的是什么?
毛杰:正因为中国教育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我们更需要做好基础性工作。为提高教育质量,有很多基础性工作需要做,其中就包括教育法治工作。本届两会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为真正贯彻落实依法治教,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5部法律,修改了37部法律,其中就包括修订了《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重点领域立法取得新突破,不断推进了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的步伐。
记者:您认为在当前形势下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增强教育改革发展活力的抓手是什么?
毛杰:教育治理现代化是教育现代化转型的重要标志和必然趋势,也是深入推进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抓手。《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了开展第三方评估。当前,应尽量加快解决“管办评”分离背景下第三方评估教育绩效的制度环境营造问题,尤其是要加强法律和政策支持,尽快完善第三方评估制度与规范性。
记者:您认为“管办评”分离的核心是什么?
毛杰:“管办评”分离的核心要义在于转变政府职能,重塑政府、学校和社会的活动界限,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办学、社会依法参与的治理新格局。作为社会参评教育的重要形式,第三方评估教育绩效在当前大形势下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
从当前实践情况来看,政府、学校、社会第三方并未形成“三足鼎立”的态势。教育绩效评估仍以政府内部评估为主,社会主体作为第三方进行评估的空间相对有限。实际上,“管办评”分离作为极为复杂的综合性议题,涉及教育管理体制、现代学校制度、公众参与等一系列制度体系的调整、革新甚至是重塑。只有加强法律建设和政策支持,才能完善第三方评估制度与规范性。因此,当前我国应加快修订和完善社会组织机构注册和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要用法律明确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权利、义务、地位,确保其有足够的权限对学校、政府进行相关评估,获得评估所需要的各类教育信息,回应社会公众的教育关切;尽快明确第三方评估组织与学校、政府等评估主体的关系定位与协调方式,减少评估存在的漏洞,同时要明确评估内容、范围、程序与资金来源,使教育绩效评估工作的开展能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只有这样,“管办评”分离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记者:要推动“管办评”分离,应该在哪方面重点推动?
毛杰:为将“管办评”分离落到实处,建议首先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
学校办学自主权,体现在很多方面。但首先应该把教师招聘权交给教育部门和学校。新建了学校却没有教师,这样的尴尬在城市化进程中越来越突出。教师编制的总额由人社部门说了算,招聘的权力是人事部门说了算,学校根据教学实际需要录用的教师招不进来,入不了编。希望在教师招聘上,能够真正下放权力,把选人、用人权真正下放给学校与教育主管部门。
另外,那些走转型发展道路的高校和高职高专要实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必须引进一批行业专家和企业技术骨干,但受现有进人模式和应聘者的学历学位、职称等资格条件限制,在履行调入手续时往往更加困难,校企合作、应用型高校建设往往因为师资队伍的欠缺而搁浅。所以加大高校的办学自主权迫在眉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