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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不应有“曲径”
2015年01月23日 08:56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杉树下 字号

内容摘要:对于教育公平的弯曲,就是对教育事业最大的伤害。

关键词:教育公平;曲径;研究生;领导小组会议;学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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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如患病或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就目前掌握的信息来看,从转出学校批准,到湖南大学审查,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再报湖南省教育厅,这17名研究生的转学程序到位,并无明显漏洞。如果说还缺少什么环节,应该说,恰恰是最受关注的“阳光公示”。

  无“阳光”,不公平。

  不能责怪人们过于敏感、杯弓蛇影。曾有人言,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底线,怎么强调都不过分。但每年出现的破坏教育公平的丑闻仍然接二连三,从未断线。警报一日不除,人们心中的警惕就一日不会松懈。这次事件挑动的,恰恰是公众对教育公平那根忧虑的神经。

  这17名研究生,究竟有没有曲线转学,我们无法妄下定论。但可以肯定的是,面对教育公平,不应有“曲径”。对于教育公平的弯曲,就是对教育事业最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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