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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制“大学”小识
2015年02月04日 10:35 来源:《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4期 作者:朱赢 字号

内容摘要:周制大学政教合一,并非仅为知识教育。大学的使命包括立贤、养老、礼治等,其秩序体现了宗法制的实施,同时大学也是礼乐制度付诸实施的核心机构。周制大学以德取材,入学资格不唯出身决定。大学的秩序显现了倚重德性而非智力、权术的统治正道。

关键词:西周;大学;教育;德性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朱赢(1983- ),女,浙江杭州人,南开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天津 300071

  内容提要:周制大学政教合一,并非仅为知识教育。大学的使命包括立贤、养老、礼治等,其秩序体现了宗法制的实施,同时大学也是礼乐制度付诸实施的核心机构。周制大学以德取材,入学资格不唯出身决定。大学的秩序显现了倚重德性而非智力、权术的统治正道。

  关 键 词:西周 大学 教育 德性

  大学作为一种“高等”教育在中国源远流长。然而古代的“大学”与今人熟知的现代高等教育在内涵和体制上实有不同。这首先要回归到对“大”字的理解。甲骨文中的“大”字形同一个直立的人,两脚立足土地,两手张开。①《说文》训“大”:“天大,地大,人亦大。故大象人形”;段注:“可以参天地,是为大。”老子曰:“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故此想见,古代“大学”与天地之德及王道、王政的渊源。

  “大学”二字,殷墟甲骨文中已有②,可见其年代久远。而有关周制“大学”的文字记载多见于《礼记》。或许在疑古思潮和现代理论的窥测下,类似文献显得不甚可靠。是否古代儒生乃至先贤可能蓄意“伪造”今人所谓的虚假“历史”?恐怕“经典”之于安邦治世、设教立人,自有“事实”之外的重大意义。姑且不论出土“史实”的佐证,经典归根到底并非真伪问题,正如理性尚不能使神性灰飞烟灭。

  孔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此言彰明圣贤志向:以文武之德、周公之礼为天下正义。“周制大学”之所以值得重审,终究在于其原道精神的承载。其中一个核心问题:天下秩序由何而来?王政、君权的合法性何在?大学之“大”指向“道”之大、“人”之大——既是为“大”,自当具备某种超越性:超乎具体术业而造就精神,亦超乎权力附庸而彰显道义。即便是笃定“三代无信史”的人,大概也难以否定一个礼乐时代的事实存在。而经典的形成亦是理想的天下秩序与人格品质之反映。某种程度上,经典就意味着大学的存在;这一存在超乎体制之外。并且,经典的确立也意味着历史随之步入一种确定性的言说——此种言说可能以超乎史实的方式呈现了更高的历史真实性。

  

  “学”本指学习的场所。《礼记·王制》:“天子命之教,然后为学。小学在公宫南之左,大学在郊。天子曰辟雍,诸侯曰頖宫。”郑玄注“学”为“所以学士之宫”。③

  《王制》篇所述大学的两个基本特点:

  王制立学:学宫奉天子之命而立,作为专属的教育场所,“学”具备“官方合法性”,因而定当自上而下贯彻正统教育。《王制》篇中有“天子无事与诸侯相见曰朝,考礼、正刑、一德,以尊于天子”。此句虽非关“学”,却足见受命遵行的上下关系。但另一方面,唯王立学的深层意义还在于,立学以彰显王道——此“王道”甚至包含了“王”的合法性,《谷梁传》所谓“仁义归往曰王”。因此,大学与王政之间又不仅止于受命遵行的关系。

  定名尊卑:作为教学场所,“学”置于各阶层而各有定名,此又显示周礼之严。郑玄于辟雍、頖宫后注“尊卑学异名”。据《礼记正义》,“辟雍”意为“明和天下”:辟,明也;雍,和也。“頖宫”的“頖”指“班”,郑注:“所以班政教也”。依命名亦可见周天子与诸侯国间的关系:一方面,天子之学地位至高独尊,诸侯之学是以礼下效,在思想和行事上都有其秩序;另一方面,所谓尊卑学异名,究辟雍、頖宫之意,其尊卑实质在于天子、诸侯各居其位,使命有所定分。

  然而周制之“学”,其范围已不仅在天子都和诸侯国。《孟子·滕文公上》:“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礼记·学记》:“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则知周制有乡学。据孔疏《学记》④:

  “家有塾”者,此明学之所在。《周礼》百里之内,二十五家为闾,同共一巷,巷首有门,门边有塾,谓民在家之时,朝夕出入,恒受教于塾,故云“家有塾”。《白虎通》云:“古之教民百里皆有师,里中之老有道德者为里右师,其次为左师,教里中之子弟以道艺、孝悌、仁义也。”“党有庠”者,党,谓《周礼》五百家也。庠,学名也。于党中立学,教闾中所升者也。“术有序”者,术,遂也。《周礼》万二千五百家为遂。遂有序,亦学名。于遂中立学,教党学所升者也。“国有学”者,国,谓天子所都及诸侯国中也。《周礼》天子立四代学以教世子、群后之子及乡中俊选所升之士也。而尊鲁,亦立四代学。余诸侯于国但立时王之学,故云“国有学”。

  “《周礼》天子立四代学”,所指为虞、夏、殷、周四代。《王制》:

  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序;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养庶老于左学;周人养国老于东胶,养庶老于虞庠。虞庠在国之西郊。

  郑注“上庠”、“东序”、“右学”、“东胶”为“大学”,“下庠”、“西序”、“左学”、“虞庠”为“小学”。由是知周天子的大小学宫囊括四代传统,其余除鲁国外的诸侯国则仅立“周学”,于是“学”的内涵此时具有了伸缩性。即便同为学宫,国“学”之间却显差异。鲁学独尊于诸侯,显然与周公有关。“尊鲁立四代学”这一特例表明:学之尊卑不只是限于宗法等级问题,亦可能有某些“突破性”因素。此外,周制乡学定名亦值得推敲:庠、序作为前代学名,既立于天子学宫,又进入乡学系统,这本身就意味着“学”之于宗法等级的超越性。天下分封、诸侯林立,宗法等级不过是为政的基础。倘若宗法制的确起到过维系天下一统的作用,那也只能是一条脆弱的姓氏纽带。事实上,值先秦经典成文之际,宗法的脆弱性已暴露无遗。列国纷争,凭何景仰周召共和、成康之治?礼崩乐坏,又凭何尊尊、亲亲,使振兵释旅、天下一家?若非有某种更高的一致性,仅靠血缘宗法恐怕是无法治平天下的——而“学”正于此担当使命。

  二

  《礼记·文王世子》、《大戴礼·保傅》二篇皆记述天子教育。据文献,天子大学有五室四堂,方位上各占东、西、南、北、中。《保傅》篇引《学礼》⑤:

  帝入东学,上亲而贵仁,则亲疏有序,如恩相及矣。帝入南学,上齿而贵信,则长幼有差,如民不诬矣。帝入西学,上贤而贵德,则圣智在位,而功不匮矣。帝入北学,上贵而尊爵,则贵贱有等,而下不逾矣。帝入太学,承师问道,退习而端于太傅,太傅罚其不则而达其不及,则德智长而理道得矣。

  上文提及的东学、南学、西学、北学即为四堂,各有定名,分时令开展教学。据孔广森:东堂为“东序”,乃养国老之学宫,“序”为夏代学名。西堂为“瞽宗”,乃祭先贤之学宫,“瞽宗”为殷代学名。北堂为“上庠”,乃典书之所学宫,“庠”为有虞氏学名。南堂为“成均”,为周学之正名;前文提及孔疏《学记》中的“时王之学”,即为成均之学,由大司乐掌管。“太学”则处于四学环绕的中心。

  周制大学承担着比知识教育更为广阔的使命。考察《保傅》、《文王世子》、《王制》诸篇,可知大学除教书育人之外,至少还具备以下功能:

  立贤:祭祀先贤几乎是大学最重要的仪式,《王制》篇指明祭先贤的目的为“上贤以崇德”。《文王世子》:“凡学,春官释奠于其先师,秋冬亦如之。凡始立学者,必释奠于先圣先师,及行事,必以币。”《周礼》规定,大司乐死后封为“乐祖”,祭于瞽宗,则说明“礼乐”为周制教育之根本。“上贤崇德”的表意下还深隐着另一层权威:先贤除了作为德行典范,更赋予了礼法的正当性。如《王制》篇记载,天子征伐“受命于祖,受成于学”,且征伐归来需将罪人带至先贤牌位前祭祀讯告,即是此种正当性的体现。

  养老:养老于学的传统可追溯至有虞氏,虞庠的“庠”本义即为“养”。《王制》:“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修而兼用之。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达于诸侯。”孔疏引皇氏云:“人君养老有四种:一是养三老五更;二是子孙为国难而死,王养死者父祖;三是养致仕之老;四是引户校年,养庶人之老。”⑥大学作为养老的最高场所,于保养行为之外更有深意。《王制》、《保傅》等篇都提到天子的“养老礼”,应可视作礼教示范,所谓“明有孝”是也。且人君养国难死者父祖、养致仕之老,便也树立了贤人义士的崇高地位。

  礼治:无论从大学的构成或礼法看来,学的根本目的就在实现王政。《白虎通·辟雍》:“天子立辟雍何?所以行礼乐、宣德化也。”且周制大学文武不分,天子不仅立学授教,出征时亦在大学中制定军事战略:《王制》篇所谓“受成于学”,郑注为“定兵谋”。文治武治皆归于礼法,可视为西周统治秩序的精髓所在——它限定了人的身位与权力,即便天子亦在限定之内,有不得逾越之度轨。

  周制大学可视作礼乐制度付诸实施的核心机构。成均之学作为周学特色,其教育意义立足于以“礼乐”治平天下。任何一种官方学术都可能被解释为政治附庸,“周学”也不例外。立贤以明德、养老以行孝,这些已然被纳入礼乐体系的价值观,又同时为宗法之嫡庶尊卑提供依据:立贤则尊卑显,养老则长幼分,其内在逻辑自然引向天命权威。由此而言,人自有生就不平等。周学以严格的礼法维护这种先天不平等,并从长幼尊卑的次第中构建天下一家的秩序。然而周礼精神之“尊尊”绝不仅是尊宗法权威。大学立贤、养老本身就带有对天命的限定,它昭示了君权与礼法间的次第:人可以因天命而尊,却不可因尊而逾天命。所以,宗法制与礼乐制互为依存。礼乐固然遵循宗法秩序,但宗法亦不能失礼而独善。在礼崩乐坏之后,宗法凭何持守?德性一旦堕落,强力便为欲望松绑。王道衰落而霸道横行,弑父弑兄的篡夺不仅不足为奇,甚至可能不足为恶。因此,严格来说,礼乐制所构建的道德秩序并不“柔美”。尚德不是美感,而是法度。周代先贤显然深谙王道:“惟天惠民,惟辟奉天”(《尚书·泰誓》),宗法权威纵然取自天命,但天命所系实在民心。否则,武王伐纣又何以正当呢?“惟天惠民”,既然是如此“正义”成全了殷周改朝换代,那么周礼可谓大势所趋。“周学”作为此种必然性的承载,其所传之道、所造之材应有超乎于政治、权力的另一番格局。

  《保傅》篇专述周成王的教育,可视为“周学”的最高示范。“保傅”是太子的老师,亦可理解为一种教育制度,《文选注》解释为“傅训保养”⑦。据《保傅》篇记载,太子由三公、三少教养,时间跨度自襁褓中直至既冠成年。“三公”为太保、太傅、太师:保为“保其身体”,傅为“傅之德义”,师为“导之教顺”。“三少”为少保、少傅、少师,与太子同居息,为三公副职。太子入小学前,三公三少负责导习孝仁礼仪,并对生活环境严加甄别,确保太子不接触到恶人恶行,所谓“见正事,闻正言,行正道,左视右视,前后皆正人”。

  《保傅》篇并未明确涉及具体学习内容,但教育目标却清晰可见:“天下之命悬于天子……天子正而天下定矣。书曰:‘一人有庆,兆民赖之。’此时务也。”天子之学正是致力于将太子培养成以正道担负天下的统治者——是“学成治就”这样的大学之道,而非自然权力构成了天子政治的根基。然而,即便“学”的目标在“治”,天子之学却不致力于掌权术。天子贵为天下之大,所受礼教甚严:

  三代之礼,天子春朝朝日,秋莫夕月,所以明有别也。春秋入学,坐国老,执酱而亲馈之,所以明有孝也。行中鸾和,步中《采茨》,趋中《肆夏》,所以明有度也。于禽兽,见其生不食其死,闻其声不尝其肉,故远庖厨,所以长恩且明有仁也。食以礼,彻以乐。失度,则史书之,工诵之,三公进而读之,宰夫减其膳,是天子不得为非也。⑧

  明有别、明有孝、明有度、明有仁,是天子不得为非——此等表率由天子身体力行,那么“有别、有孝、有度、有仁、不为非”显然就放置天下而成为举世恪守的准则。天子之学由此贯彻。且《保傅》篇明确了三公、三少之职,其内容包括教养天子的道德、礼义、应事、古典、学业、孝敬、言语、文辞、音乐、衣冠、饮食等等,亦可视为昭告天下的德行规范。《保傅》篇在记述这一部分时用了否定式陈述,如:“天子不论先圣王之德,不知国君畜民之道,不见礼义之正,不察应事之礼,不博古之典传,不闲于威仪之数,诗书礼乐无经,学业不法,凡是其属太师之任也。”此种句式在强调保傅职责的同时,又规定了天子必须如此,不得不如此。这既是赤子的德性教化,又是以德性匹配身份的威信;它仿佛暗示着在学成治就的路途中,根本没有谁能凭借天生的优越而驾驭礼法。表面看来,周学以礼法制度塑造人,但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礼法彰明了人的限度。人在礼法之中,须首先成为合乎礼法的人,然后得到礼法所赋予的身位,即便天子亦无例外。天子贵乎齐天,却不能随心所欲;甚至唯有比常人承受更大的约束,方可担当天下。王道如此。武王伐殷立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尚书·泰誓》)由此可见,周学传统必当志在圣贤视听,因为这本是西周立国的“正当”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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