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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与院(系、所)关系的学理分析
2016年07月01日 08:25 来源:《重庆高教研究》 作者:孙绵涛 字号

内容摘要:理解和认识学科的这一本质形态及特性,对我们进行专业、学院(系、所)的建设以及完成学科建设的目标与任务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学科;专业;院系;学科院系改革

作者简介:

  摘 要:学科是学院(系、所)建制的依据,也是学院(系、所)建设和发展的基础,学院(系、所)的建设与发展要以学科(专业)的建设发展为其基本的职责和首要任务。这种关系主要是基于现代大学学科建设的历史与现实的考察,以及学科的本质所具有的3种形态,即学科的知识体系形态、学科的组织体系形态和学科的活动体系形态的特性所决定的。理解和认识学科的这一本质形态及特性,对我们进行专业、学院(系、所)的建设以及完成学科建设的目标与任务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学科 专业 院系 学科院系改革

  作者简介:孙绵涛(1949—),男,湖北武汉人,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所长,特聘教授,哲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教育管理哲学、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行政、教育效能及教育组织行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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