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教师执照更新制度是日本文部省在成果重视型预算编制背景下,旨在确保义务教育预算而推行的改革方案。新制度打破传统执照的终身有效性,把执照管理建立在更新研修基础上,强调以外部控制督促教师专业发展,实现以高校为中心的开放型教师研修格局。打造多阶执照体系、精简行政研修以及开发合作型研修模式是今后改革的主要趋势。
关键词:日本;教师执照;执照更新;在职研修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李昱辉,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讲师。上海 200234
内容提要:教师执照更新制度是日本文部省在成果重视型预算编制背景下,旨在确保义务教育预算而推行的改革方案。新制度打破传统执照的终身有效性,把执照管理建立在更新研修基础上,强调以外部控制督促教师专业发展,实现以高校为中心的开放型教师研修格局。打造多阶执照体系、精简行政研修以及开发合作型研修模式是今后改革的主要趋势。
关 键 词:日本 教师执照 执照更新 在职研修
标题注释:本文系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专业标准在上海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发展中的应用研究”(C-6133-14-060002)阶段性成果。
近年来,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成为日本教师改革的重点。本文尝试对该制度的背景、现状、问题及发展趋势进行探讨。
一、背景与历程
日本关于教师执照更新的建议,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1972年国立大学协会教师培养制度特别委员会在报告书中指出,针对当前日益普遍的取得教师执照者不从事教职的状况,可以通过设定执照有效期加以解决。但当时国家处于第二次生育高峰引发的入学高峰和二战后集中录用的大批教师的退休潮所共同引发的师资紧缺中,对新教师需求量显著扩大,相对宽松的教师执照政策占据主导地位。进入到80年代后,受经合组织(OECD)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关于教师教育长期化的政策建议影响,尤其在国内对新教师需求量逐渐放缓的状况下,如何不断提高教师、尤其是在职教师的素质能力,取代师范生培养成为教师教育改革的核心课题。1983年自民党文教制度调查会《关于教师的培养、执照等建议》指出,[1]有必要对以往终身有效的教师执照的有效期问题和执照更新研修的义务化进行研究,这被视为教师执照更新制度探讨的实质起点。尽管如此,对于导入教师执照更新制度持谨慎态度及反对观点者依然居多。历次中央教育审议会和临时教育审议会上,相关探讨并未获得实质性进展,不过相对缓和的十年经验者研修制度得以建立,即所有满十年教龄的教师都有义务参加研修。
2001年小泉内阁上台后情况发生改变,政府为促进预算有效分配、避免浪费,积极导入了成果重视型预算编制方式——“岁出改革”,其核心在于改革造成预算分配僵硬化现象的传统公共事业长期规划,削减国家对义务教育的开支是其重要内容。为最大程度地确保义务教育预算,文部省不得不祭出立竿见影的改革方案,改变传统教师执照制度成为方案焦点。文部大臣河村建夫亲自组织相关会谈,表达了文部省作为“国家介入的手段和教育责任方,有必要‘控制’那些已经取得执照的教师们的‘质量’”之基本立场。2004年10月继任文部大臣中山成彬向中央教育审议会提起关于改革教师培养和教师执照制度的政策咨询。中央教育审议会教师培养分会在短短半年内四度召集成员研讨,在翌年3月迅速就教师执照更新制度的必要性、意义、定位、制度设计、相关待遇等进行了阐述与构想,并特别指出十年经验者研修的意义与目的并未得到广泛理解,对此应当加深关于执照更新制度和在职研修关联性的思考。基于上述研讨结果,中央教育审议会在2005年10月《关于义务教育改革的报告》、12月《关于教师培养改革的中间报告》以及翌年7月《关于改革教师培养和教师执照制度》最终答申中反复指出,有必要将教师执照更新制度纳入今后教师改革和教育改革的重要发展规划。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答申把基调定在鼓励并帮助教师们努力争取国民的尊重与信赖,关于导入教师执照更新制度的理由,也“并非是以排除不合格教师为直接目的,而是为了确保教师具备最起码的素质能力”。[2]
2006年9月,以关注学生学力低下与教师素质等教育问题为施策重点的安倍晋三内阁上台仅两周,便积极组建了直属内阁的教育再生会议机制,教师执照更新制度成为重点议题。遵循上述中央教育审议会答申和教育再生会议提案,《教育职员免许法》修订案拟将教师执照的有效期改定为十年,要求教师在执照到期前两年内参加大学、地方教育委员会等挂牌机构组织的合计30小时以上的执照更新讲座,未修完相应课程者的执照将自行失效;并且这一规定不仅适用于新制度颁布以后的执照取得者,对于此前取得执照的教师也同样适用。2007年6月该修订案经参议院表决通过,规定自2009年4月起正式施行教师执照更新制度。
二、现状与问题
教师执照更新是建立在更新研修基础上的执照管理方式,在改变原有研修格局的同时,也为人事管理增加了新的环节。以下就改革动力、研修对象、研修本质、研修与执照的关联、研修机构等方面对教师执照更新制度的现状与问题进行简单考察。
(一)制度改革的动力问题
改革的动力是判断某项制度改革性质和内在目标的重要依据,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制度改革的前景,包括改革的力度和可持续性等。改革的动力可按其来源简要区分为内部动力与外部压力两种,以教师执照更新制度为例,前者是作为制度制定主体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维系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内在需求,后者是中小学校、研修现场及相关研究等相对于制定主体而言的外部环境对于制度的各类反馈和要求。作为文部大臣核心咨询机构的中央教育审议会成立于2001年,成员系非专职、任期两年、可连任,多系社会各行业有见识者,其人员结构和流动性即为确保审议会能够不为行政意志左右,代表广泛民意、充分汲取民智。可以说,在成立三年多时间内,审议会各分科会及其下属部会的答申较好地汇聚了教育界及其他社会各领域对于学校教育及社会教育的诸多观点和意见,有力保障了咨询功能的实现。
不过,国家公共教育经费占GDP比例在经合组织中排名长期靠后;加之小泉内阁上台后,义务教育经费面临新一轮“缩水”,迫使文部省必须想方设法维护组织自身的利益。2004年中央教育审议会关于教师执照更新制度的答申显然是在小泉内阁鼓吹成果主义、预算紧缩为特征的“岁出改革”的财政背景下发生,且并非如同以往那样源自“外部”要求,而是由文部省“内部”发起的。[3]这表明新制度的动力,与其说是来自于学校、研修现场或相关领域的实践或研究成果,不如说是出于文部省保全文教预算的企图——文部省非常清楚必须通过那些可见的成果在国家预算分配中争取有利地位,而教师执照更新制度一旦展开则具有覆盖面广、易于统计的特点。因此,前文部大臣中山成彬在委托中央教育审议会开展改革教师培养和教师执照制度的政策咨询时,即着重提及关于导入教师执照更新制度的设想。对此,中央教育审议会则“不负众望”地给出了肯定的回应。
以上,内部动力成果催化了制度改革,然而出于对可见成果的追求,文部省与各地方教育委员会更易将关注重点集中在执照更新数量上,以凸显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效果;至于教师执照背后的含金量多少以及对于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教育的长远效果如何,则未必受到足够重视。如此一来,执照更新极有可能走向形式主义和空洞化。然而其消极后果不限于此,考虑到当前日本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时间远超法定时间,在时长和压力上领跑各国,教师执照更新所带来的一系列研修考核要求或将使得更多教师感到不堪重负。
总而言之,以内部动力为特征的资格制度改革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促进教师们主动提升专业能力并得到国民的尊重与信赖,是以文部省为首的教育行政部门所必须加以反思的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