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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异地结算系统将全面启动 确保在线备案人员费用直接结算
2017年06月03日 08:06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参保人员参保关系所在地区开通后,跨省异地就医前,应按参保地相关规定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备案,经办机构将备案信息上传至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后,在开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以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

关键词:异地;结算系统;结算;人员费用;备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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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6月2日电 (白天亮、苏益)异地就医结算进展如何?记者2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的“推进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视频会”上获悉:截至5月5日,除西藏外,全国各省份均整体或部分接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全国已开通160个地区和1008家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部分参保者已享受到直接结算带来的实惠。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表示,要在6、7、8三个月开展百日攻坚战,确保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全面启动、联网运行,确保在线备案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全部实现直接结算,力争早日实现三大任务,即:全部省份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90%以上的地市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承担异地就医任务重的医疗机构80%以上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同时做好人员备案、基金清算与资金拨付、就医地管理等经办管理服务工作。

  据了解,参保人员可以登录相关网址实时在线查询最新地区及定点医疗机构开通情况。参保人员参保关系所在地区开通后,跨省异地就医前,应按参保地相关规定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备案,经办机构将备案信息上传至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后,在开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以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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