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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锡文:符合规划的农村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还没开始
2014年03月06日 15:06 来源:新华网/中国政府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3月6日14点30分,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记者会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召开,全国政协委员周伯华、厉以宁、陈锡文、杨凯生、李彦宏将围绕深化改革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关键词:陈锡文;入市;用地;规划;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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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6日14点30分,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记者会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召开,全国政协委员周伯华、厉以宁、陈锡文、杨凯生、李彦宏将围绕深化改革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图为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回答记者问。新华网/中国政府网 陈竞超 摄

  [新华社、新华网记者]请问陈锡文主任,去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大家比较关注的是农村集体建设性土地可以和国有土地实行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包括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要慎重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改革试点。请问今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会如何推进?另外,我们还想知道这种改革的推进会对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依赖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如何看待去年深圳等地探索的农地入市的问题?谢谢。

  [陈锡文]至于说到深圳的试点,我也了解一点儿情况,但是没有专门做调查。你用了一个农地入市,我觉得这个概念不准确。第一,它不是农业用地,它是已经通过深圳市的规划变为城市建设用地,这是符合规划的。第二,它的用途是确定了,是可以用来进行企业建设的土地。所以它已经被规划和用途管制确定为进入深圳城市用于工矿企业建设的地,当然所有权是集体的。交易过程和拍卖,我也看到一些媒体报道这是农地入市第一锤。这块地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后允许拍卖,拍卖结果是什么呢?就是按照深圳做的这件事情,这块拍卖总价值的50%纳入了深圳市的土地基金,归国有了。还剩下50%,这块地原来的集体所有者可以作出一个选择,他可以直接拿去50%剩余的土地出让金,也可以拿去30%的钱,还有20%是获得这块土地上的物业。后来这个地方选择的是后者。我感到它更多是进行一种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方式的改革,而进入的不是农地。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农村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和国有土地同地同权同价,这个试点还没有开始,还在等着有序安排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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