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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允许大学生分段完成学业 完善申诉制度
2017年02月17日 08:24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张 烁 字号

内容摘要:日前,教育部颁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据悉,现行《规定》已执行了近12年,全面修订后,学籍管理、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等有什么变化?

关键词:大学生;休学;学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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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多万大学生 管理有新规(政策解读)

  允许分段完成学业,完善学生申诉制度

 

  日前,教育部颁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据悉,现行《规定》已执行了近12年,全面修订后,学籍管理、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等有什么变化?我国3000多万在校大学生的权利与义务怎么界定?本报记者采访了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

  休学创业有了制度支持

  “新修订的《规定》,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了制度支持。”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根据《规定》,健全休学创业的弹性学制,放宽学生学习年限,允许学生分段完成学业。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入学后也可以申请休学开展创业;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了休学批准程序。

  与此同时,创新实践、休学创业的学生,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以转入相关专业学习,降低学生创业的机会成本;参加创新创业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鼓励学校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加强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及所获得学分,在学生因休学、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等情况中断学业时,其在校学习已获得的学分可以予以保留,在复学或重新入学情况下,允许承认已修读课程的学分。

  【点评】学生休学创业,进可以为事业拼搏奋斗,退可以回校继续学业,日后再择他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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