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国自古以来,圣人教化就不绝于耳,道德之学一直就是显学,因此享有“礼仪之邦”的美誉。我认为,当代中国道德教育至少有三大困境:一、道德教育的目标过于精英化。
关键词:道德教育;道德;精英化;中国;知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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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古以来,圣人教化就不绝于耳,道德之学一直就是显学,因此享有“礼仪之邦”的美誉。按理说,当代中国即使不能人人都有圣人之德,至少也应该是文质彬彬,讲信修睦。但现实并非常常如此,这敦促着我们去反思当代中国道德教育的困境。我认为,当代中国道德教育至少有三大困境:
一、道德教育的目标过于精英化
性善论是中国社会普遍的文化心理取向。中国人认为人人都有仁爱之心,倾向于善良。如果以人性之先天的善端作为走向道德目标的出发点,那么构建起来的道德势必走向一种精英道德和圣人伦理。问题在于,道德一旦走上“高大上”的路子,就会成为没有缺点的圣人、精英的专利。也就是说,普通人根本就无法享受道德带来的快乐与满足。对平常人或普通人来讲,道德就会变得虚无缥缈,变得可望而不可即,难以践行,无法做到,只能说说,只能听听,最终只能成为一个“假大空”的口号。在落差与紧张的背后,必然是道德一步一步地边缘化甚至一点一点地滑坡。
其实,每个人都有弱点,恰好是因为人性“在事实上”并不“本来”就善,可能潜伏恶的种子,人性“在价值上”“应该”善才不多余。所以,真正的道德教育总是怀揣着善的理想来不断反思恶,承认并承担人类本性的弱点甚至恶劣,然后努力去实现道德的善。
二、道德教育的手段过于强制性
有人断言,在当今道德滑坡日趋严重的情形下,应该走道德立法的道路,即先将道德变成法律规则,然后强制人们去遵守和执行,这就是所谓的“道德法律化”。这种看法除了隐含着一种法律优越论外,明显忽略了道德的特殊性。
道德与法律是规范社会生活的两种不同的手段。道德规范是非制度化的、非强制性的、非外在化的一种特殊的规范。道德规范的特殊性,就是在于它是柔性的,是一种软约束,重在教化,重在价值范导。法律是刚性的,一种硬约束,重在制裁,是“非得如此”的规范。如果说法律是以“必须怎样”为调解尺度,那么道德是以“应该怎样”为调解尺度。这是道德作为一种律则与一般的法律的基本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