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教育部日前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自主招生的理念、原则、规模、流程等做了一系列规定。
关键词:招生;招生办主任;北大;意见;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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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2月19日电(记者贺迎春 实习生 赵新宁)教育部日前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自主招生的理念、原则、规模、流程等做了一系列规定。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王亚章表示,《意见》有利于自主招生兴利除弊、回归本质。
王亚章认为,自主招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高考“一考定终身”的不足,为那些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提供了更多的进入优秀大学学习的机会。但是近年来自主招生也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甚至成为权力寻租和滋生腐败的温床。《意见》的出台能有效纠正自主招生实践中出现的种种偏差,使其回归正确的道路,其指导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充分体现了保障公平的原则。我们知道,自主招生在以往实践中的“选优”,使其常常演变成高考前的“掐尖”,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考生的不平等竞争。同时,向中学分配指标的做法也对中学自身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虽然教育资源不均衡的根本原因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但是高校在自主招生中对于优质中学的高度重视,导致了“强者愈强”,催生出一批“超级牛校”,客观上加剧了资源集聚效应,进一步拉大了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
此次《意见》以促进公平为出发点和立足点,要求由考生向试点高校提出申请,有关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这就从根本上解决了机会均等的问题。所有的学生都可以根据自己的专长和兴趣申请资格。同时,中学也不必再分三六九等,而拥有同等的权利。而且,《意见》进一步明确,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上,要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这对于缩小地区差距具有明确的导向作用,也有利于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