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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正式实施
2016年11月04日 13:4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明海英 党波涛 鄢玉菲 字号

内容摘要: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明海英通讯员党波涛鄢玉菲)11月 1日,华中师范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副主任陈建宪教授主持完成的重大集体项目《武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下简称《保护条例》)正式生效实施,成为该中心社会服务的标志性成果。2006)”成果优异,获得文化部的高度肯定,作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验的推广交流,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也被列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综合试点单位, 2007年华中师范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被文化部评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单位。中心整合校内外优势资源,先后承担国家级项目12项,省部级项目8项,出版非遗研究著作和作品集30多部,培养非遗保护领域的硕、博士研究生50多名,与美、俄、日、韩等国的多所大学建立了学术交流关系,成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的重要基地和社会服务平台。

关键词:物质文化遗产;华中师范大学非;研究中心;保护条例;湖北省;武汉市;陈建宪教授;国家非;通讯员;土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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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明海英 通讯员党波涛 鄢玉菲)11月1日,华中师范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副主任陈建宪教授主持完成的重大集体项目《武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下简称《保护条例》)正式生效实施,成为该中心社会服务的标志性成果。

  《保护条例》是武汉市文化局2013年委托华中师范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的文化领域的地方法规类项目。课题组经过三年的田野调查和综合研究,编制了以保护至上为基本理念的非遗保护条例,后经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保护条例》意味着华中师范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的研究成果已正式转化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化法规。

  据悉,华中师范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成立于2006年1月13日,是国内最早成立的高校非遗研究机构之一,也是湖北省首个高校非遗研究中心。中心挂靠该校文学院,著名学者、故事学家刘守华教授担任中心主任,陈建宪教授、王玉德教授为中心副主任。

  华中师范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是在2000年成立的华中师范大学民间文化研究中心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十多年来,该中心积极参与和支持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注中国和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研究和保护实践。陈建宪教授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湖北长阳土家族民间文化保护实践(2006)” 成果优异,获得文化部的高度肯定,作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验的推广交流,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也被列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综合试点单位,2007年华中师范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被文化部评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单位,是当年惟一获此殊荣的高校研究机构。

  中心整合校内外优势资源,先后承担国家级项目12项,省部级项目8项,出版非遗研究著作和作品集30多部,培养非遗保护领域的硕、博士研究生50多名,与美、俄、日、韩等国的多所大学建立了学术交流关系,成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的重要基地和社会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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