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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话语伦理建构的三个维度
2020年08月11日 14:1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刘和林 字号

内容摘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网络伦理、网络文明建设,发挥道德教化引导作用,用人类文明优秀成果滋养网络空间、修复网络生态。这一论断包含了加强全球网络空间话语伦理建设的必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通过文艺作品传递真善美,传递向上向善的价值观,引导人们增强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此论断对于中国网民自觉遵守网络空间话语伦理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从“求真、同善、塑美”三个维度探讨网络话语的伦理构建,是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以及构建和谐共存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具体实践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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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话语伦理的核心观点认为,排除各种形式的外在强制和心理压抑,文化差异所致的语言冲突应当通过语言的相互理解和理性共识来进行协调。话语伦理强调规则的普遍性和主体的平等性,涵盖从人际关系到国际关系的各个维度,与意识形态安全存在一种内在的必然关联。话语伦理在微观层面涉及语法规则和话语规范,在宏观层面则涉及道德规范和社会及国际伦理秩序。话语伦理关注的焦点既可以是线下的人际交往,也可以是网络的虚拟表达;既可以是国内的社会协调,也可以是国际的对外传播;既可以是现实的口头互动,也可以是文学的文本建构。建立规范的话语伦理,是保证各个层面、各种形式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途径。协调好话语伦理、处理好话语关系,能更有效地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网络伦理、网络文明建设,发挥道德教化引导作用,用人类文明优秀成果滋养网络空间、修复网络生态。这一论断包含了加强全球网络空间话语伦理建设的必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通过文艺作品传递真善美,传递向上向善的价值观,引导人们增强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此论断对于中国网民自觉遵守网络空间话语伦理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从“求真、同善、塑美”三个维度探讨网络话语的伦理构建,是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以及构建和谐共存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具体实践路径。

  以“求真”实现网络话语理性表达

  网络话语伦理的求真核心是“真”,关键在“求”。“真”蕴含着真实、真诚、真理等主客体属性。“求”包含了对话语真值的追求、对真理的探求以及对话语行为者的理性需求。对事情的是非、真假、对错不应该仅凭感觉想当然地作结论,而应该以历史经验、现实实践为参照进行辨别,用马克思主义辩证思维获取对真实事物的真实认知与描述。中华五千年文明发展史中所形成的政治哲学智慧,中国共产党百年伟大斗争实践中所积累的丰富经验,是衡量网络话语是非真假对错的重要标尺;习近平网络强国战略思想,是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遵循。在追求话语真值与实现话语理性表达上,可借鉴哈贝马斯的真实性与真诚性观点。第一,真实性建立在客观世界基础之上。网络话语的真实性要求话语的表达和信息的传递要准确反映客观事实,所陈述的事件或发表的言论为实际存在而非虚构或片面夸大。第二,真诚性体现了人的主观认识态度。网络话语的真诚性要求话语言说者主动、认真和诚实地参与对社会知识或信息的获取、传播和创建,不歪曲事实也不传递虚假信息,不造谣生事、滋生事端。真实性与真诚性是话语理性表达的基础,对真理的探求则是实现话语理性表达的价值遵循。

  以“同善”增强网络主体责任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好、运用好、治理好互联网,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人类,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善”既是元伦理学的一个重要概念,也是人类价值体系中重要的伦理观念。“同善”的思想最早可以追溯至孟子“取诸人以为善,是与人为善者也。故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的性善说。“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推己及人”“亲仁善邻”等中华和善文化价值理念更是蕴含了“民胞物与”“万物一体”等政治哲学智慧,这些对于增强网络主体责任意识,努力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

  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本质特征体现为社会规范性,受一定社会政治历史等条件下道德伦理社会准则或规范的约束。网络虚拟世界中,网络主体的话语表达与沟通同样应受到道德的约束,网络主体必须将网络的自律行为自觉化为自身的社会责任和担当意识,自觉承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任。在个人层面,要求话语个体不断加强道德自律,自觉抵制暴力话语,自觉使用“善语良言”,择善而从、不善则改。在社会层面,网络媒体机构必须自觉承担网络话语净化责任,传播正能量;必须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个人参加”的三级网络联动机制,实现政府、企业、组织及个人间的同频共振、对话交流,引导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网民向上向善、崇德向善,以“求真”的理性行为实现“同善”的价值追求。在世界层面,借助世界互联网大会等国际交流平台,不断将中华“同善”伦理置于全球文明对话框中,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建设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力量。

  以“塑美”重塑网络空间和谐之美

  真善美“三位一体”价值体系中,“美”是增强网络空间审美意识、重构网络话语伦理机制的重要维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话语是网络空间的重要支撑。无论是视觉听觉上的语言抑或书写动画等多模态话语,它们给予网络空间的整体美体现出中华文化和合共生、和谐共存的共同体意识。网络世界里,网络主体实际上是以语言为核心的交往行为者,主体间性由语言交往构成。网络个体在践行“求真”“同善”价值之时理应承担“塑美”的使命,协调好自身语言行为和信念之间的关系,理性表达自我情感,在自我和他者的沟通中通过真实、真诚、正当与友好的对话,获取彼此的认同与相互的尊重,实现主体间平等协调的和谐之美。

  秩序也是网络空间美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空间同现实社会一样,既要提倡自由,也要保持秩序。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网络庞大的动态功能赋予人们更多的言论空间。但是,言论自由不是一项绝对的权利,它必须与公共利益保持平衡。维护中国这样一个拥有九亿多网民的网络空间秩序,无规矩不成方圆,无制度无以通达。由此,需要网络主体形成良好的网络心态,自觉审查自身言语与行为,同时也需要网络监管部门和技术机构对信息进行过滤,严格从源头把关,通过采取“净网”“清源”“护苗”等行动优化网络空间,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尽显网络空间“绿水青山”的生态和谐之美。

  网络话语伦理构建是真善美的有机统一。真善美是毗连的,“真”中有“善”、“善”中有“美”。将“求真、同善、塑美”熔为一炉探讨网络话语的伦理建构,有利于进一步拓宽网络话语伦理建构的研究路径,增强网络话语主体的社会伦理责任意识,更好地实现网络话语伦理构建对意识形态安全的维护。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基于意识形态安全的网络话语异化及引导机制研究”(18YJA740026)、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话语伦理与建构研究”(2017JJ2290)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长沙学院外国语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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