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与会学者表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以及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法治理论研究需重视探索中国依法治国实践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法学专业人员应当如何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与会学者表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形成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依法治国实践的探索和总结,因此如何分析观察总结研究我国依法治国的实践,探讨法治中国的道路等,是中国法律人,特别是法学人神圣的使命和职责。
关键词: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法治理论;制度;学者;中国问题;实践;南京大学法学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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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网江苏讯(记者吴楠)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之际,各地各高校掀起了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10月24日,南京大学举行了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与会学者表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以及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新中国成立以后,经过60多年的探索,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我们终于达成了这样的共识,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友根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党委书记闾小波认为,全会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主要内容,规定和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特别是,进一步将党的执政理念和执政愿景转化为可操作、可实行、可验证的制度安排和刚性要求,必将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