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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评议,让办案更公正
2016年11月23日 00:0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蔡红雄 字号

内容摘要:针对这种情况,安徽省安庆市公安局公共管理警察支队探索推行了案件评议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新闻媒体代表等组成“合议庭”,听取案件主办民警汇报案件办理情况,判断案件在程序上或法律适用上是否合法正确。

关键词:评议;办案;公正;法治中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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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民警执法时常常碰上这种情形。一旦处理不好,不仅容易激化矛盾,而且还严重影响执法公信力。针对这种情况,安徽省安庆市公安局公共管理警察支队探索推行了案件评议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新闻媒体代表等组成“合议庭”,听取案件主办民警汇报案件办理情况,判断案件在程序上或法律适用上是否合法正确。这一做法有效提高了执法公正性。

  2015年6月24日,安庆市一名城管队员在整治夜市、清理占道物品过程中,与流动烧烤摊贩业主陈某发生争执,手臂被摊贩车上的玻璃划伤,到医院缝了14针。案发后,城管队员认为陈某涉嫌暴力抗法,强烈要求将其刑拘。

  然而,公管支队民警并没有贸然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反复调阅当时执法记录仪等相关视频,多次走访目击证人依法取证。随后,公管支队启动案件评议程序,由办案民警汇报案件经过、分析案情,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经过评议小组成员的认真研究和讨论,最终认定城管队员因疏忽而造成意外伤害;陈某属阻碍执法但不构成暴力抗法。

  为了让当事双方都心服口服,办案民警将案情分析制成幻灯片,组织城管队员及当事人30余人观看,充分展示证据,以案说法。“我听律师说自己可能会因妨碍公务被刑拘,想不到民警办案这样不偏不倚、公正公开,让我心服口服。”陈某心悦诚服地接受了行政处理决定。城管局也由此给一线执法队员每人配备了防护手套。

  “案件评议制度,既提升了执法的规范性,又大大提高了执法的公正性。”公管支队支队长郑在武表示,支队规定所有案件都必须召开案件评议会进行评议,评议小组对于案件处理结果有最终发言权,“这项制度有效解决了闭门办案的局限性,把民警办案的全流程置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聚光灯下,实现了办案程序的公开、公正与透明。”

  近3年来,公管支队共处置各类报警投诉1421起,其中自查和参与协助办理的行政案件507起,行政处罚514人,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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