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省以下地方政府债务;PPP模式;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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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地方政府债务是我国应对金融危机推出的经济振兴计划的产物,主要集中在省以下政府层级,PPP模式是经济进入新常态后地方政府保持和扩大公共品投资的财政创新手段,自2014年以来在全国得到大力推广。本文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自治区)部分区县调研发现,地方政府在化解存量债务负担沉重之际,大规模运用PPP模式扩大公共投资是既是稳增长的途径,但也面临巨大的财政风险,据此提出在化解存量债务背景下,控制PPP模式财政风险的建议和对策。
【中文关键字】省以下地方政府债务;PPP模式;风险管理
【全文】
一、引言
我国原《预算法》明确规定禁止地方政府举债,但实际上大部分地方政府都有负债。地方政府负债可追溯到1979年。1981-1985年,省级政府集中举借债务,市级和县级政府举债则集中于1986年-1996年,至2010年底,全国仅有54个县级政府尚未举债,增长迅猛是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地方政府举债合理性的解释主要是:债务资金有效缓解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及基础建设过程中的财力不足,保持了宏观经济的稳态增长。地方政府规模究竟有多大?不同口径下的数字大不相同,不同口径的差别在于隐性债务。
我国进入经济新常态后,随着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地方债务的风险浮出水面,如果出现大面积地方政府债务违约,可能向金融体系传递进而威胁宏观经济运行的稳定,其蕴含的信用及金融风险引起政府和学界高度重视。PPP 模式是在地方债务高企的背景下推出的新型融资方式,是在公共领域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塑,它打开了民间资本跟进的制度空间,能够与财政资金共同发挥更大的乘数效应。2014年以来,PPP项目如雨后春笋,分布在各地各相关行业,随着PPP项目的纷纷落地,尤其要警惕PPP热潮背后潜藏的问题与风险。
从地方债务的性质和分层结构看,与中央和省级政府相比,市县级政府财政资源有限但负债率较高,极易发生不良债务的风险。但实施分税制以来,省以下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不清,财力与事权逆向运行的矛盾始终难以克服,地方政府面对提供公共服务及推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预算内财政缺口,虽是“主动”负债,却有不得已之难。存量债务既定的背景下,尤其要警惕大力推广PPP模式带来的财政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