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针对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过程中的顶风违纪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后及时通报、曝光,起到了强大的警示震慑作用。
关键词:纪检监察机关;创新方式;八项规定;中央纪委;纪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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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件小事一件小事抓,一个环节扣着一个环节抓。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创新方式方法,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7月24日,中央纪委发布《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表》显示,截至6月30日,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7150起,61703人受到处理,1629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这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交出的成绩单。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出台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体现了党中央以作风建设为切入口,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中央的部署,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针对不良作风积习甚深的问题,坚持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并不断坚持、巩固、深化,以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得到广大干部群众衷心拥护和支持。
抓重要节点 弘扬良好风气
杜绝“节日腐败”是反“四风”的突破口。
“实践证明,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刹风整纪,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许传智告诉记者,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要求,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连成线,抓早抓小、循序渐进,有力地促进了党风政风的好转。
为了防止“五一”期间“四风”反弹,早在今年4月4日,中央纪委就召开新闻宣传通气会,强调要狠抓“五一”重要节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五一”前夕,中央纪委驻会副书记分成7个组,到辽宁、河南、天津、浙江、贵州、广东、甘肃,就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调研,对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工作进行指导。
一年多来,月饼、贺卡、年货、会所禁令频出,向全党全社会释放了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部署,严抓落实——
北京、天津、重庆、辽宁、浙江等地对“五一”期间顶风违纪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吉林、安徽、河南等地就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问题专门组织暗访;福建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元旦春节期间上缴礼金;河北、黑龙江、广东、海南、甘肃等地对严禁公款送贺年卡问题提出进一步要求……
如今,高档节礼变得“烫手”,公款吃喝显得“扎眼”,广大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了节日风气的变化。
“紧盯节庆发出有关禁令,抓早抓小,都是具体而又有力的措施。将其联系起来,就能看出坚持抓的特点,强调久久为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任建明说,“一年多来的治标效果确实明显,也得到了群众的认可,相信有效的治标一定能为将来的深入治本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