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近年来,连云港市海州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加强党对基层工作领导为前提、以扩大基层民主协商为核心、以加强权力监督为重点、以实现村(居)善治为目标的城乡社区治理新体系,通过深入农村社区开展调查研究。
关键词:治理;现代社区;管理;村居;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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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连云港市海州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加强党对基层工作领导为前提、以扩大基层民主协商为核心、以加强权力监督为重点、以实现村(居)善治为目标的城乡社区治理新体系,通过深入农村社区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了解基层群众的意愿想法,在城乡社区中探索实行“一委三会四平台”治理模式,推动从传统村(居)管理向现代社区治理转变,促进城乡社区和谐稳定发展。该模式先后在农村和城市社区进行试点,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成效。
完善机构,促进社区治理规范化。“一委三会四平台”模式通过厘清城乡社区治理的职责权限,规范民主协商议事程序,在村(居)党组织的领导下,通过设立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监事会,与村(居)民委员会一起,形成“党组织领导、议事会协商、村(居)委会实施、监事会监督”的村(居)治理格局,构建党组织领导有力、自治组织充满活力、党员群众群策群力、各项工作开展扎实有力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一是加强村(居)党组织的领导和建设。推行城乡社区“大党委”制,把辖区单位党组织纳入社区党委双重管理,积极吸收辖区单位党组织党员代表进入社区党委班子,实现社区“联动共建”,充分发挥村(居)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居)组织机构行使职权。二是搭建村(居)民议事会平台。村(居)民议事会是村(居)民日常协商议事的组织形式,由村(居)民大会或代表会议通过的《自治章程》确定其人员组成、议事方式,并推选产生其组成人员,作为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议事机制的延伸和创新。主席由村(居)党组织书记担任,每个村(居)民小组推选2—3名村(居)民代表为议事会成员,也可以由全体村(居)民代表和党员代表组成,协商议事经济社会发展事项。三是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权责。村(居)民委员会根据组织法选举产生,办理村(居)民议事会协商成果及议定事项,接受村(居)民监事会的村(居)务监督、财务监督和效能监督,做好村(居)务、财务公开。四是强化村(居)民监事会专门监督。监事会作为村(居)民自治的监督组织,监事长由村(居)党组织副书记(或委员)担任,成员一般3—5人,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对议事会议程序、事务财务等情况及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