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作为法治化国家,我国现阶段刑法体系针对信息安全的保护措施还有所欠缺,应通过增加与信息安全相关的法益保护,革新传统刑法立法理念等途径来加以完善。
关键词:刑法;信息安全;数据信息;保护措施;保护伞
作者简介:
【摘要】大数据环境之下,信息安全问题涉及多个方面,包括个人隐私、企业金融与国家机密等。作为法治化国家,我国现阶段刑法体系针对信息安全的保护措施还有所欠缺,应通过增加与信息安全相关的法益保护,革新传统刑法立法理念等途径来加以完善。
【关键词】大数据 信息安全 刑法保护
【中图分类号】D924.13 【文献标识码】A
大数据背景下数据信息安全存在隐患
大数据时代下,数据信息量庞大、数据信息类型多样,数据运算与信息处理非常高效、数据信息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但同时也存在着诸多信息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数据技术处理过程中存在着安全隐患。大数据有非结构化数据类型特征,所以虽然数据储存拥有可利用性和可拓展性等优势,但是其自身也存在着很大的缺陷,代码的漏洞将会成为网络安全的隐患。大多数网络用户的文件,放在第三方平台中储存,存在一些隐私类或敏感类信息。而这类信息,受到大数据的极大挑战。一旦操作系统出现安全漏洞,那么整个文件的保护能力就会大大减弱。技术的快速发展,也潜在地增加了大数据的安全风险,对网络安全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一方面,技术性的革新代表着网络安全攻击者的技术在提升;另一方面,当技术带动数据储存、使用的方便,人们对于安全的重视程度、控制力度就会下降,自身出现防护漏洞,对网络安全造成风险。
信息价值的安全存在隐患。在互联网背景下,大数据的价值性吸引着各个企业关注的目光。为了获得更有价值的信息,大数据成为了黑客攻击的重要目标。在操作不当的情况下,用户的隐私数据存在着很高的泄露风险,在黑客恶意使用的情况下,将会对隐私数据所有者造成严重的后果。对于一些网站和平台来说,网络安全保护措施并不完善,甚至对于用户的隐私问题也并没有起到很好的保护。除此之外,包括国家政治信息价值与企业金融经济商业价值等信息,都存在潜在的威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