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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绍史:完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投融资体制机制
2016年07月19日 08:21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徐绍史 字号

内容摘要: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

关键词:投融资;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机制;意见;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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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建议》明确,要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投资结构,增加有效投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整体推进财税、金融、投融资体制改革,解决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市政项目、实体产业部分资金循环不畅问题;要提高投资有效性和精准性,推动形成市场化、可持续的投入机制和运营机制。李克强总理指出,要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要调动地方积极性,特别是运用市场化的办法,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作用,形成多方合力,千方百计扩大有效投资。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要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以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为主线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取消下放核准事项、改革核准制度、规范中介服务、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各地区积极探索创新,积累了不少经验,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但是,目前的投融资体制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投资领域的简政放权不协同、不到位,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有待进一步确立;二是投资项目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较为突出,融资渠道需要进一步畅通;三是政府投资管理亟需创新,引导和带动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四是权力下放与配套制度建立不同步,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仍需加强;五是投资法制建设滞后,投资监管法治化水平亟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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