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8月22日发布的数据显示, 2015年7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842起。与经济体制等改革比起来,公车改革是“小”改革。
关键词:公车改革;改革对象;精确发力;公正精确;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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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8月22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7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842起。从查处的问题类型看,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仍然最突出,达到680起。
在笔者的印象中,八项规定所涉问题中,属违规配使公务用车问题改革呼声最高,讨论时间最长,措施起步最早,舆论期待最大。去年7月,中央还专门印发关于公车改革的两份文件,《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明确了公车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而迄今赫然列名于“问题最重”之中,不能不说是凸显“改而难革”的窘迫。
首先是改革的问题意识,即“改什么”发生了变化。公车改革初期,公车使用之乱在于与公务行为需求完全无关的“滥权式”私用。对当时此种情况的改革必要,从社会舆论到改革主体,甚至改革对象自身都形成了高度的共识。经过数年整改,上述行为得到有效控制,而解决与公务行为需要粘连程度较高的“福利式”公车问题就明显急迫起来。然而微妙的是,公车改革焦点由“滥权”变为“福利”后,曾经形成的高度共识被打破。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改革者和被改者都“不理解”“不情愿”的局面。
次一个变化就来自于改革对象。有人会说,改革对象嘛,利益受损,不情愿正常,情愿才是不正常。其实不然。公车改革之所以极大牵动社会关注,是因为它恰好是作为法治关注的“规范权力”问题与作为经济关注的“三公经费”问题这两大领域的交叉点。正是“大家,特别是作为改革对象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心里都能理解”的共识,推动了强烈的改革意愿,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改革效率。而如今这种共识在多个层面上出现了断裂。
比如在利益层面上。有媒体报道某地武警系统某单位,按该单位核定车补,多数职工出勤出差只好“倒贴钱”;某单位,基层职工与处级以上干部的利益选择截然相反;一些地方“公务出行多而级别低的拿得少,公务出行少而级别高的反而多拿”的情况也在改革公正性上备受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