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是充分发挥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作用的根本要求。
关键词:创新;实践;人大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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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是充分发挥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作用的根本要求。人大制度要创新是因为我们所处时代发生了根本变化,经济社会得到了极大发展。经济的巨大发展强烈影响着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等一系列意识形态的东西。同时,也使人们对政治社会的诉求发生巨大的变化。面对这种情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唯有以与时俱进的姿态,坚决推进自身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才能不断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更加科学的行使权力。新时期,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创新,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就要求努力探索更能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形式和途径。
要坚定树立理论和实践创新的理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有60年的历史。由于工作本身具有法制性、民主性和程序性的特征,加之长期以来对各级人大常委会干部配置的特性,如果缺乏坚定的创新理念,就可能使人大的创新较之于党政机关具有更大的难度。有些地方的人大常委会已形成了会议定期开、调研格式化、开会讲程序、表决按按钮的固定格式,这些重复的形式极易使人产生审美疲劳,从而严重冲淡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创新热情和动力。应该认识到,人大工作的特点是由人大工作的性质所决定的,如果机械、片面地理解人大工作的程序和形式,就大错特错了。程序是民主的体现,正是由于严格的程序,才能使要决定的重大事项在多层次、多阶层、多角度、以及大多数民众中得到认可。所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首先就必须从现实工作出发,深刻理解,全面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特性,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强烈的理论和实践创新理念。
推进立法工作的创新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提高立法质量。首先,人大对立法的主导,核心是把握立法的大方向,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切实保证制定良法。其次,在立法过程中要坚持开门立法,通过座谈、听证、评估、公布法律草案等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第三,建立起立法的良好机制,使立法的各个环节都必须程序化和制度化。第四,法律制定后,要坚持执法检查,探索建立政府执法部门年度汇报制度,并形成常态化。及时发现法律在制定过程中存在的瑕疵,纠正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最后,还要对法律的执行效果进行评估,为下一步立法、修法和废法提供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