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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建设法治中国
2014年10月24日 07: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殷泓 王逸吟 王昊魁 靳昊 字号

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中国的法治建设引向了新的历史阶段,法治中国建设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更多报道见3版,四中全会公报图解见。

关键词:法治中国;历史起点;四中全会;法治政府;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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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中国的法治建设引向了新的历史阶段,法治中国建设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这是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在认真阅读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后由衷的感慨。

  张文显道出了许多知识界专家学者的共同感受。在采访中,大家纷纷表示,四中全会明确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总目标、总路径和总任务,坚定了我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念和意志。在四中全会的指引下,中国的法治建设必将跨入崭新的历史阶段。

  建设法治体系 维护宪法权威

  张文显指出,四中全会首次以中央委员会的名义,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对中国的法治建设作出全面部署,这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我们党对于法治建设的认识,特别是对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达到了崭新的高度,必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发展进步。”张文显说,“作为法学界的一员,我充满了信心,充满了干劲,也充满了为法治中国建设努力奋斗的使命感、责任感。”

  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让不少法学家倍感振奋。

  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利明认为,“法治体系”这个概念的提出,是我们党在法治理论上的一次重大飞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在2010年如期形成,‘有法可依’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了。制定法律只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环节,法律制定出来以后还停留在纸面上。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意味着我们将把法律的实施和执行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真正使书本上、纸面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王利明说。

  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其中,关于宪法监督和解释的论述,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秦前红看来,很有新意,表述具体,指向清晰。

  “公报的表述直接指向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操作性规定和程序,意味着我国未来将强化宪法的落实。我认为未来国家可能会出台宪法解释法,使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方面有章可循。”秦前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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