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我国法律题材电影中,正义的实现往往依赖于司法官的人格特质而不是法律的力量。我国传统题材影视作品中,正义得到伸张,依赖的是包青天这一类主持公道、疾恶如仇的好官.
关键词:司法官;正义;人格;司法;秘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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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宋宫秘史》海报

戏曲电影《十五贯》中的“坏官”过于执
我国法律题材电影中,正义的实现往往依赖于司法官的人格特质而不是法律的力量。我国影片中的司法形象可以分为三类:一是清官:包公戏中的包拯、《十五贯》中的况钟等;二是赃官酷吏:《十五贯》中的过于执、《窦娥冤》中的桃杌等;三是现代清官,如《刘巧儿》中的马专员、《法官妈妈》中的女法官等等。这三类司法官员还可以归纳为好官与坏官两种。我国传统题材影视作品中,正义得到伸张,依赖的是包青天这一类主持公道、疾恶如仇的好官;同样的案件,要是碰上过于执这一类贪虐的官员,就没有实现公正的机会。这大概可以解释为何国人有着根深蒂固的清官情结,遇到冤屈,他们总是习惯性盼望青天大老爷出面为自己做主,几乎想不到去改变不合理的法律制度和糟糕的司法状态。因此,人们追捧着他们心目中理想的人物形象,将自己的愿望和感情投射给他们,却不知明君、贤相、清官、循吏并不像优良、周到的制度那样靠得住。
清官循吏:折射民众对理想司法的期待
英国作家爱摩·福斯特在《小说面面观》中提出“扁平人物”的概念,扁平人物又称为“性格人物”,而现在有时被称作“类型人物或漫画人物”。他们的性格鲜明并始终如一,因此容易识别也容易记忆,人物性格缺乏多面性和复杂性,但能够满足不愿意动脑筋的消遣型读者或者观众的需求,因此长盛不衰,大受欢迎。因为“我们大家都在追求永恒的东西,即使阅历很深的人也如此,在一般人看来,这也是艺术创作的主要原因,我们都希望看到经久不衰的、人物始终如一的作品,以作为逃避现实的寄托,这就是扁平人物受到青睐的原因。”
我国传统法律题材影片中的司法官形象,都是扁平人物,性格单一。正面的,都善恶分明、赏罚公允并散发着一定人格魅力;负面的,都是爱财、酷虐、视百姓为刍狗、视正义如无物之辈。
正面人物中最有名的,莫过于包拯。他性格始终鲜明并且一以贯之,自然是个扁平人物。
胡适称包公为历史上有福之人,“古来许多精巧的折狱故事,或载在史书,或流传人间,一般人不知道它们的来历,这些故事遂容易堆在一两个人的身上。在这些侦探式的清官之中,民间的传说不知怎样选出了宋朝的包拯来做一个箭垛,把许多折狱的奇案都射在他身上。”
包公契合了老百姓的传统期待:为官清廉,断案清楚,洗冤惩奸。人们将自己对于司法的期盼寄托于包青天身上,根据包公故事改编的戏曲作品很多,根据戏曲作品改编的电影作品也不少。京剧电影《铡美案》、评剧电影《秦香莲》以及故事影片《宋宫秘史》等。包公是我国银幕上最多见的司法官形象。
《宋宫秘史》是1965年香港邵氏电影公司拍摄的一部影片。由红极一时的著名演员凌波(扮演寇珠)主演。《宋宫秘史》根据脍炙人口的“狸猫换太子”的民间故事改编,开封府尹包拯考察民情,途中遇到一位瞎眼老太太,由此引出一段惊人秘史:二十年前,皇帝的李妃怀有身孕,刘妃闻讯担心李妃生下儿子地位凌驾于自己,便串通太监郭槐用一只狸猫将李妃生下的儿子偷换,还命令侍女寇珠把孩子扔到河里淹死。寇珠不忍下手,焦虑中遇到太监陈林,两人商议将孩子送出宫保护起来。孩子被送到八千岁府上,由八千岁抚养,后来又被刘妃收养并立为太子。李妃因狸猫一事被打入冷宫,十年后被迫离宫流落民间。包公遇上的这位瞎眼的老太太就是李妃。正月十五皇帝观赏花灯之时,包公向皇帝揭露了这段秘史,皇帝令包拯立即调查真相。郭槐虽然被捕入狱,但拒绝认罪。包拯精心策划了一起“夜审郭槐”的戏码,用“阎罗殿”和寇珠的“鬼魂”使郭槐误以为在阎罗殿遭到寇珠索命,惊恐中写下证词,承认狸猫换太子的事实,案件至此真相大白。
历史上的宋仁宗确实是李宸妃所生,也确实由刘皇后抚养,刘皇后还垂帘听政十余年,李宸妃最后病逝于宫中。狸猫换太子及李宸妃流落民间的离奇故事都是虚构出来的。
这部影片中的包公延续其一贯的刚正不阿、疾恶如仇的人格特质,为李妃的冤屈主持公道,实行正义,让观众感到畅快。不过,包公断案,依现代法治精神和诉讼原则来衡量,自然是谬以千里。他在审讯过程中“频频发动心理攻势,采用疾风骤雨般的发问,穷追猛打,打乱对方的阵脚,抓住对方的破绽,取得案情的突破。”而且为了取得口供,他动辄一声断喝、大刑伺候,为当事人制造心理压力。他还经常用引诱、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方法来收集证据,“夜审郭槐”正是这个套路。张国风叹道:“在包公看来,只要目的纯正、动机高尚,就可以不择手段。”这样的“法治”到了今天如何要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