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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海麟:钓鱼岛主权的国际法解读
2015年10月28日 08:0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郑海麟(香港中文大学亚太研究 字号

内容摘要:台湾及钓鱼岛问题、南海岛屿争议等问题,严格说来都是二战后遗留的历史问题。

关键词:钓鱼岛;主权;国际法;岛屿;南海

作者简介:

郑海麟

  台湾及钓鱼岛问题、南海岛屿争议等问题,严格说来都是二战后遗留的历史问题。这一系列问题都是相互关联的,其中与日本关系特别重大,因为这些岛屿在二战结束之前都是日本用武力侵占的殖民地。根据1943年的《开罗宣言》和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这些岛屿都应归还给中国。战后这些问题为何一直得不到合理的解决?这与美国在战后奉行“扶日阻共”的亚洲政策有关。

  研究这些问题,首先要搞清历史的脉络,把握到问题的症结和时间上的关键日期。理由是,如果将这些问题提交国际法庭,从以往国际法庭判案的惯例来看,最受法官看重的是条约和关键日期这两点。因为只有条约才有法律效力。与此同时,签订条约及条约生效的日期(即法律上的关键日期)也至关重要,否则便不能将问题讲清楚。

  毫无疑问,《中日双边和约》是与《马关条约》相对应的一部“契约性条约”,根据《中日双边和约》,日本已将依据《马关条约》取得的台湾及其所有附属岛屿(包括钓鱼岛)及澎湖列岛归还中国;同时又将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用武力侵占的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一并归还中国,这是有条约依据的。在1952年4月28日《旧金山和约》生效以及《中日双边和约》签订这一关键日期之前,日本在国际法上还可声明拥有这些岛屿的权益,但在这一关键日期之后,这些岛屿的主权和一切权益无疑归属中国。至于越南、菲律宾等一些国家在这一关键日期之后,只是用武力占领了一些岛屿,但是根本没有法理依据,当然也是没有主权的。拥有主权的只有中国。

  至于近年来钓鱼岛问题和南海问题再度浮现,这又与美国的重返亚洲战略有关。美国的意图是不接受中国提出的“九段线”内的领土和领海主张,试图重新洗牌,由其主导签订一个类似《旧金山条约》性质的“多边条约”,重新规范南海周边各国的秩序。所以,美国想趁中国还没有强大起来的时候,把南海问题多边化、国际化,希望让更多周边国家参与进来,达到日后重新规范所谓南海新秩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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