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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多地探索以法律和制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015年03月11日 00:00 来源:新华网 作者:郑良 字号

内容摘要:在江西省会南昌市的中心城区,有个面积为38.6平方公里的水上绿洲——扬子洲,依然保持着良好的原生态。这得益于2009年南昌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在扬子洲实行为期10年的控制储备,严格控制开发建设。

关键词:生态文明;制度;法律;中国;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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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南昌3月11日电(记者沈洋 许雪毅 罗鑫)在江西省会南昌市的中心城区,有个面积为38.6平方公里的水上绿洲——扬子洲,依然保持着良好的原生态。这得益于2009年南昌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在扬子洲实行为期10年的控制储备,严格控制开发建设。

  近年来,中国多地在着力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加快推进有利于生态环保的长效机制,用法制来保护生态,用制度来规范开发。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代表团参加审议时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作为国家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江西省已经进行了许多探索。为了让地方官员摒弃“唯GDP论英雄”的发展观,从制度建设上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江西省于2013年出台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意见,对全省100个市县区实行差别化分类考核评价;将污染物排放、空气质量等纳入评价范畴,对节能减排不合格的市县区实行“一票否决”。

  江西省的鄱阳湖是中国最大的淡水湖。2009年底,国务院批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将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率先在江西探索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新模式。为此,江西省先后出台《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五河一湖”及东江源保护区建设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保护鄱阳湖一湖清水。

  对于社会民众普遍关注的防控雾霾,法律制度为之提供了制度保障。相关监测结果表明,农村秸秆焚烧是导致空气污染特别是严重雾霾的主因之一。仅湖北省每年生产各类农作物秸秆约3300万吨。其中,大量秸秆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相当一部分秸秆被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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