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我很后悔,自己做错了必须自己承担”——杭州“7·5”公交车纵火案庭审目击。杭州7·5公交车纵火案庭审现场:被告人思维清晰。
关键词:庭审;杭州;纵火案;被告;放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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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后悔,自己做错了必须自己承担”——杭州“7·5”公交车纵火案庭审目击
新华网杭州1月28日电(记者裘立华)1月28日,杭州天气阴冷。2014年震惊全国的杭州“7·5”公交车纵火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上午9时整,犯罪嫌疑人包来旭躺在一张特殊的病床上,被六名法警推到了法庭。
床上的包来旭没了头发,满脸烧伤愈合后的皮肤显得煞白令人心悸。包来旭身上盖着一层白色床单,脖子被枕头垫高,话筒放在他的嘴边。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7月5日下午5时许,被告人包来旭为发泄对社会的不满,在行驶至杭州市上城区东坡路庆春路口的7路公交车上倾倒、点燃天那水放火,致三十名乘客不同程度烧伤。经鉴定,其中有二十人重伤、五人轻伤、五人轻微伤,并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
而包来旭是伤势最重的一个,全身烧伤面积达到95%以上,双腿脚踝以下部分已被截肢。
因被告人包来旭大面积烧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身体状况进行了评估。在明确包来旭伤情及精神状况稳定,具备出庭受审能力的前提下,法院为包来旭准备了摇杆式床铺,允许其躺靠受审,并依法为其通知援助律师出庭辩护,充分体现司法人权保障。
在与公诉人及审判长的对话中,包来旭的讲话思路清晰,带着一丝鼻音,言语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