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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高管薪酬新政:表现不好薪酬将被追回
2014年11月21日 00:00 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将于2015年年初实施,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此番改革提及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是指中央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负责人。

关键词:薪酬;新政;中央管理企业;绩效年薪;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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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将于2015年年初实施,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此番改革提及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是指中央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负责人,包括由由中央管理的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党组书记)、总经理(总裁、行长等)、监事长(监事会主席)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

  照此标准,改革首批将涉及72家央企的上述负责人,包括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责任并由组织部门任命负责人的53家央企,如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以及其他金融、铁路等19家央企。

  此番改革中,央企负责人薪酬将由过往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调整为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

  “与现行政策相比,改革后多数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将会下降。”邱小平说。另外,年度或任期考核评价不合格的央企负责人,将不得领取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这意味着,如果央企负责人干得不好,已经发放的薪酬或将面临追索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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