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体现了党章规定的理想信念和宗旨德行,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线” 。
关键词:党员;廉洁自律;领导干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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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体现了党章规定的理想信念和宗旨德行,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和规范化。
尊崇党章,维护党章权威,坚持依规治党,建立以党章为根本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领导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一个鲜明特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印发,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两项党内法规坚持以党章为遵循和根本依据,一正一反并相互配套。《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体现了党章规定的理想信念和宗旨德行,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和规范化。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突出了廉洁自律主题,彰显了于法周延原则,具有五个鲜明特点,相应地解决了五个问题。一是突破了局限。过去仅仅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现在却涵盖了所有党员,明示廉洁自律在党内没有盲区、死角和例外,破解了普通党员“围观”现象,有利于解决“苍蝇式”腐败问题。二是区分了层次。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各有四条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条规范不适用于党员,但是,党员廉洁自律四条规范应当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条规范突出了“关键少数”的特点,体现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从严要求。三是“四个坚持”和“四个廉洁”的内容表达简单明了、通俗易懂、言简意赅,符合自律规律,有利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解决了过去“8个禁止”和“52个不准”太多记不住和难自律的问题。四是廓清了党规和国法的制定主体和适用边界。过去“8个禁止”“52个不准”中的许多条款与修订前《党纪处分条例》和国家法律重复,如今把这些条款都删除了,体现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正当逻辑和法理。五是将党倡导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转化为党内法规制度,为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得以传承找到了最佳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