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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委党校关于2015年全省党校系统调研课题申报的通知
2015年03月24日 14:39 来源:甘肃省委党校 作者:研究生教育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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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网络中心;主办单位;党校;甘肃;省委

作者简介:

  各市(州)委党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第十二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深入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大现实问题,充分发挥党校思想库作用,经省委党校校领导同意,组织全省党校系统开展2015年课题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主题

  全面依法治省   加快建设法治甘肃

  二、调研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市(州)委党校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把调研当作一项大事来抓。课题组要制定周密的调研方案,组织精干科研力量,高质量地完成任务。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市(州)委党校要从本地实际出发,根据现实需要,按照调研主题确定课题方向。

  3、立足实际,认真选题。各市(州)委党校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和科研实力,可以独立承担课题,也可以与本市(州)的县(市、区)委党校联合承担课题。

  三、有关事项

  1、立项。各市(州)委党校可围绕调研主题申报1—3个子课题,将《全省党校系统课题立项申请书》(省委党校网站下载)于4月20日前报省委党校科研处。省委党校科研处组织专家对上报的《立项申请书》进行评审,符合要求的,予以立项,5月中旬下发课题立项通知。

  2、结项。所有立项课题必须在2015年10月30日前完成并提交调研报告(一式2份)。省委党校科研处组织专家对调研报告进行鉴定。鉴定合格的,颁发结项证书。不按要求提交调研报告的,或调研报告质量比较差的,不予结项,并取消课题立项资格。

  结项的调研报告,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上报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适于公开的,推荐至有关报刊发表。

  3、经费。调研经费由各市(州)委党校自行解决。

  附件:全省党校系统课题立项申请书(点击下载)

  中共甘肃省委党校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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