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为做好2014年上半年北京大学与国家行政学院合作培养MPA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于2014年3月31日前将以下学位申请材料提交给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公职局公务人员培训中心培训活动组织处。
关键词:答辩;学员;学位论文;澳门;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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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 2014年上半年北京大学与国家行政学院合作培养 MPA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于 2014年 3月 31日前将以下学位申请材料提交给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公职局公务人员培训中心培训活动组织处。
( 1)《北京大学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人员信息审核表》一式 2份 ;
( 2)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学位审批材料 A、 B封皮一式 2份;
( 3)论文电子版需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重合率检测;
( 4)证件照片电子版(将提交给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摄影单位进行精修加工,供学位证书使用),提交的电子照片请务必参考如下标准采集:
•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
•照片背景必须为单一蓝
•照片应为拍摄证件照原始图片,像素尺寸尽量大,照片尽可能清晰
( 5)照片排版打印费用、论文制作费用每人 400元人民币(论文答辩及存档每人需交 12本论文,费用自理,由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院代做)。
2 .以下材料请学员联系指导教师填写并请指导教师于 4月 6日前直接交给研究生院学位处。
( 1)学员需将《指导教师对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电子版发给指导教师,并请指导教师填写签字(一式 3份);
( 2)学员将本人签字署名的《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一式 3份邮寄给指导教师签字署名(传真件、复印件无效)。
3 .几点说明:
( 1) 凡提交论文、申请学位答辩的学生都需要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及附件(网址: http://grs.pku.edu.cn/tzgg/34943.htm), 并按要求进入个人门户提交学位申请和其他各项信息,否则,将无法完成答辩及学位授予的后续工作。若有疑问,请咨询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柳林老师: 010-62753903。
( 2)北京大学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人员信息审核表》、《指导教师对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学位审批材料 A、 B封皮等学位材料必须进入北京大学网站个人门户提交申请后再下载打印,均为带有二维码标志图案。
( 3)研究生院学位处联系方式:
常薇,电话: 010-68929819;
袁金辉,电话: 010-68929266;
邮箱: xwlw@nsa.gov.cn。
备注:其他有关答辩事项另行通知。
北京大学 国家行政学院
MPA 联合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4 年 3月 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