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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军:努力践行新发展理念 打造北疆亮丽风景线 ——自治区九次党代会以来内蒙古发展成就与经验
2019年08月20日 09:19 来源:《实践》2016年第11期 作者:张永军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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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九次党代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也为今后保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

  主要发展成就

  (一)坚持创新发展,增添内蒙古发展新动力。自治区党委、政府,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努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增添发展新动力。

  创新能力稳步提升。实施了一系列科技重大专项,自主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应用能力明显提升。2015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0.75%。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2件。创新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家、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91家,国家级孵化器8家,高新领域各类国家级基地8家,国家级高新区2家、自治区级高新区8家。自治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达到2091.6亿元。创新能力综合排名居全国第21位。

  创新环境明显改善。自治区在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加强科技与金融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推动了大众创新创业。2015年,认定自治区第一批众创空间试点31家、众创空间试点培育10家,认定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自治区首家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示范区。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改善了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全区知识产权质押金额30.05亿元,居全国第7位。2015年,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85家,总数达到237家。培育4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18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共构建22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二)坚持协调发展,拓宽内蒙古发展新空间。自治区党委、政府紧紧围绕区域城乡等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加快推进协调发展,增强发展的协调性、整体性,进一步拓宽发展空间,增强发展后劲。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我区经济增长的要素投入结构、需求结构、供给结构持续优化,逐步向中高端水平迈进。科技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逐步增强,2015年,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42%。由主要依靠投资转向投资和消费并重,消费率由2013年的30.2%提高到2014年的40.3%。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比例由9.5∶54∶36.5调整为9∶51∶40。

  城乡统筹迈出重大步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大幅提升,城乡差距明显缩小。累计投资886亿元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农村牧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镇体系更加健全,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3%,初步形成了“一核多中心、一带多轴线”的城镇体系,城市面貌、功能和宜居性持续改善。

  区域协调发展步伐加快。呼包鄂辐射带动作用增强,东部盟市发展步伐加快,老少边穷地区内生发展动力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明显提高。2015年,呼包鄂三市实现经济总量占全区的53.7%,常住人口占全区的31.6%,成为全区经济发展的领头羊。

  (三)坚持绿色发展,扎实建设美丽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与期望,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加快实施重点生态工程、不断加强环境治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成效显著,生态文明建设呈现崭新局面。

  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狠抓生态工程落实。全面实施了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天然林资源保护等重点生态修复工程。认真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积极推进六大重点区域绿化工程,经过不懈努力,201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1.03%,草原植被盖度达到44%,生态环境状况实现“整体恶化趋缓,治理区明显好转”。

  始终把环境治理作为重大民生实事来抓,绷紧环境保护这根弦。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大气十条”,加快推进区域污染治理,2015年,全区12个盟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2个百分点。严格落实国家“水十条”要求,完成了地级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机制,划定8处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100%,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达到国家要求。加快制定“土十条”实施意见,累计治理矿山地质环境面积427.83平方公里。

  始终把节约资源作为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全面开展电石、铁合金企业能耗限额标准对标达标专项行动和“九大重点节能工程”,全区单位GDP能耗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处于全国前列。实施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在全区实施了汞、铅削减和高毒农药替代清洁生产重点工程,大力推进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始终坚持用严格的责任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以创新推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完成《内蒙古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总体方案》和核算试点方案,出台《自治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施方案》和《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耕地红线划定在盟市层面有序推进,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分解到盟市、旗县,基本草原红线已完成划定,林业“四条红线”(林地和森林、湿地、沙区植被、物种红线)划定工作全面启动。准格尔旗、杭锦后旗、扎兰屯市“多规合一”试点改革和呼伦贝尔市、四子王旗国家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深入推进。

作者简介

姓名:张永军 工作单位:内蒙古发展研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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