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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提标重在完善调整机制
2016年11月30日 14:59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周家和 字号

内容摘要:日前,由贵州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制发的《贵州省2017年城乡低保提标方案》出台。依据方案,贵州省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平均提高到561元/月,农村为3580元/年,贵阳两城区取消农村低保标准档次。城乡低保是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社会公共福利,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惠民工程,也是社保兜底机制的重要内容。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应依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负担能力、城乡居民实际生活水平、物价上涨指数变化等因素。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进一步完善低保调整机制,发挥好其指导和调控作用,逐步缩小地区间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关键词:低保标准;调整机制;城乡低保;兜底;社保;贵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低保提;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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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由贵州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制发的《贵州省2017年城乡低保提标方案》出台。依据方案,贵州省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平均提高到561元/月,农村为3580元/年,贵阳两城区取消农村低保标准档次。

  城乡低保是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社会公共福利,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惠民工程,也是社保兜底机制的重要内容。要织密织牢社保“兜底保障网”,建立和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可少。

  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应依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负担能力、城乡居民实际生活水平、物价上涨指数变化等因素。显然,低保提标不只是依据某一个指标,它的变化调整应考虑多个方面,需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调整机制,使其既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又更好发挥政府“补短板”“兜底线”作用;既使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切实感受到党的惠民政策的阳光和温暖,又让政府在民生上的努力获得社会和谐、稳定的应有效益。

  完善低保调整机制,并不是简单的一个数字变化,这对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智慧及其公信力也是一个考验。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进一步完善低保调整机制,发挥好其指导和调控作用,逐步缩小地区间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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