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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国家首次批准向我引渡经济犯罪嫌疑人
2015年02月04日 08: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王昊魁 字号

内容摘要:经中国警方和外交部门通力合作,在意大利警方和执法机构的协作配合下, 3日,公安部赴境外工作组将外逃意大利长达10年之久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张某依法引渡回国。

关键词:引渡;经济犯罪嫌疑人;欧洲国家;意大利警方;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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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北京2月3日电 记者王昊魁从公安部获悉,经中国警方和外交部门通力合作,在意大利警方和执法机构的协作配合下,3日,公安部赴境外工作组将外逃意大利长达10年之久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张某依法引渡回国。这是欧洲国家首次批准向我引渡经济犯罪嫌疑人。

  据了解,张某原为河北某证券公司工作人员。2000年1月至2005年1月间,张某利用职务之便,共盗取客户证券账户资金140余万元。2005年10月,张某潜逃至意大利。此后,公安部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报,并部署我驻意警务联络官积极利用双边执法合作渠道展开缉捕工作。2014年10月,意大利警方将张某抓获并通报中国公安机关,中方随即提出引渡请求。2015年1月16日,意方正式批准将张某引渡回中国。

  近年来,随着中意两国关系发展,双方执法安全合作日趋务实。自“猎狐2014”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意大利警方和其他执法机构积极配合中国警方,在其国内也开展了名为“猎狐”的行动,查找并抓获了多名外逃犯罪嫌疑人并依我方请求进行引渡审批。目前,公安部已与189个国家建立了警务合作关系,向27个国家派驻了49名警务联络官,初步构建了我海外执法安全合作网络,积极有效地打击了跨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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