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有机统一。付子堂:中国要形成一种与西方不同的法治模式,就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主持人:法治与依法执政、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什么关系?怎样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徐显明:要将人民主体观贯彻法治建设始终,使宪法确立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和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落到实处,使保障人民权益成为法治的基本理念,使为民成为法治的最高原则,始终做到立法为民、执法为民、司法为民。
关键词: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领导;人民;坚持;治理;宪法;保障;司法;统一
作者简介:
主持人:
本报理论部 马宏伟 何民捷
嘉 宾: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 徐显明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江必新
中央党校政法部主任 卓泽渊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 付子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怎样正确理解依法治国?怎样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怎样在党的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今天刊发的理论对话和大家手笔,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探讨。
——编 者
“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