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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2018年04月28日 16:28 来源:新华社 作者:周畅 字号
关键词:安徽省;学校;义务教育;招生;接受;入学;居住;户籍所在地;在其官;普通高中

内容摘要:新华社合肥4月 28日电(记者周畅)安徽省教育厅27日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安徽省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凡持有安徽省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根据方案,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居住证明、就业证明以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具体材料由各地确定),向居住地所在入学区域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所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异地就读的回安徽省户籍所在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考录取(含在外省考试回原籍录取)的学生,享受与户籍所在地考生同等政策待遇,各地不得拒绝招考和录取。

关键词:安徽省;学校;义务教育;招生;接受;入学;居住;户籍所在地;在其官;普通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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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合肥4月28日电(记者周畅)安徽省教育厅27日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安徽省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凡持有安徽省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根据方案,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居住证明、就业证明以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具体材料由各地确定),向居住地所在入学区域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所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随迁子女在安徽省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与当地学生执行相同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方案明确,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及贫困家庭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的适龄儿童少年,摸清底数和情况,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异地就读的回安徽省户籍所在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考录取(含在外省考试回原籍录取)的学生,享受与户籍所在地考生同等政策待遇,各地不得拒绝招考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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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周畅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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