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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房地产市场开始实行区域限购
2017年04月18日 15:43 来源:新华社 作者:屠国玺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兰州4月 18日电(记者屠国玺)兰州市17日晚间公布了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具体措施,并开始在兰州市主城区三个区实行区域限购,并明确相关调控政策有效期为五年。按照兰州市政府最新公布的调控措施,兰州市开始对主城区的城关区、七里河区和安宁区实施区域限购,包括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首套房无贷款或者贷款已结清的兰州市户籍家庭,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在首套房贷款未结清的前提下,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且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关键词:套房;兰州市户籍家庭;房地产市场;限购区域;购买;调控;付款;贷款利率;基准利率;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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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兰州4月18日电(记者屠国玺)兰州市17日晚间公布了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具体措施,并开始在兰州市主城区三个区实行区域限购,并明确相关调控政策有效期为五年。

  按照兰州市政府最新公布的调控措施,兰州市开始对主城区的城关区、七里河区和安宁区实施区域限购,包括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其中兰州市户籍家庭已有两套及两套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再次购买住房;非兰州市户籍家庭有一套及一套以上住房的,不能在限购区域内再购房。

  同时,兰州市还明确在限购区域内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首套房无贷款或者贷款已结清的兰州市户籍家庭,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在首套房贷款未结清的前提下,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且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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