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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从简单相"加"迈向深度相"融"
2016年07月19日 10:40 来源:新华社 作者:周玮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北京7月 18日电(记者周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18日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快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意见》。目前很多探索还处在广播电视与互联网简单相“加”阶段问:为何此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媒体融合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办国内《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以来,各级广播电视媒体普遍加大对媒体融合的投入和探索力度,部分媒体传播力影响力得到提升,发展空间也有了新的拓展。答:《意见》将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重点任务概括为“一个融合发展理念”,即树立深度融合发展理念。

关键词:媒体融合;融合发展;广播电视媒体;媒体与;意见;深度融合;节目;坚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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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7月18日电(记者 周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18日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快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意见》。广电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现状如何?加快融合应把握哪些基本原则?从哪些方面着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目前很多探索还处在广播电视与互联网简单相“加”阶段

  问:为何此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意见》?

  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媒体融合发展的指示,高度重视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工作。早在2013年1月,原广电总局就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主流媒体发展网络广播电视台的意见》,支持中央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一些相对有实力、有创意、有进取精神的地方广播电视台先行先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媒体融合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办国内《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以来,各级广播电视媒体普遍加大对媒体融合的投入和探索力度,部分媒体传播力影响力得到提升,发展空间也有了新的拓展。但总体看来,广播电视融合发展的水平、层次和质量还有待提高,很多探索还处在广播电视与互联网简单相“加”的阶段,离中央要求和部署、离人民需求和愿望,都还有差距。进一步提高和统一对媒体融合发展紧迫性的认识,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的深度融合,已经成为广播电视改革发展中必须直面的重大而又紧迫的任务。加强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总局于2015年下半年启动了《意见》的研究起草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调研,多次征求中央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等单位意见,形成了广泛共识。

  坚持正确导向、社会效益优先前提下实现深度相“融”

  问:《意见》的主旨是什么?

  答:《意见》提出,要在坚持正确导向、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的前提下,大力推动传统广电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一体共生,尽快实现广播电视媒体与互联网从简单相“加”迈向深度相“融”的根本性转变。深度融合贯穿了《意见》的全部内容。

  问: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应把握哪些基本原则?

  答:《意见》明确,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应坚持以下三项原则:一是坚持正确方向,把正确舆论导向要求贯穿到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各环节、全过程;二是坚持协同创新,推动广播电视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创新、渠道拓展、平台运营、流程再造、组织重构、安全保障等各个环节的协同演进和一体化发展;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发挥广播电视媒体品牌、区位、资源和公信力优势,找准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构建舆论引导新格局中发挥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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