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人工智能逐步取代劳动力之后,大量劳动力将失去工作机会,依靠福利才能生活。但是,从它展现出的人工智能的潜力来看,如果类似水平的人工智能可以在通用智能上获得发展,在自然语言上有更为广泛地运用,那么人工智能或许就不再是被人类所利用的对象,而可能与人类平等共处了。他推测人工智能将会在法律领域获得广泛运用,这是同人工智能的算法与法律自身的性质所决定的。”不同于马克思更多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来展望机器的大规模运用,冯象的关注点仍然集中在人类与人工智能的相处模式之于法律与伦理格局的挑战。1)人工智能逐步取代劳动力之后,大量劳动力将失去工作机会,转向依靠由人工智能创造出的社会福利才能生活.
关键词:人工智能;定律;伦理;机器人;法律;人类社会;语言;相处;福利;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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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逐步取代劳动力之后,大量劳动力将失去工作机会,依靠福利才能生活。今天人类提前设想人和机器的伦理与法律关系并非多虑。人与机器的和谐共处,无论具体上如何实现,最终人们一定要在与人工智能共存的未来,获得属于人性的幸福。
近日,清华大学法学院梅汝璈法学讲席教授冯象先生做客华东政法大学,开讲“AI伦理和法学的危机”。此番讲座无关 《圣经》 解读,也与法理学无直接关系,却从前段时间热极一时的AlphaGo与李世石九段的对弈说起。抛开对弈的棋局不论,仅从人工智能 (AI) 的角度来看,此次对决就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因为,AlphaGo的设计是从完全信息博弈的游戏里战胜了人类顶尖棋手,所谓完全信息博弈是指参与双方都完全了解规则,并且具备学习规则的能力。这便引发了冯象的兴趣:假如机器在一切规则清晰、任务明确的工作上都能取代人类的话,那人类社会将如何应对?
AlphaGo的人工智能运用范围只是围棋。但是,从它展现出的人工智能的潜力来看,如果类似水平的人工智能可以在通用智能上获得发展,在自然语言上有更为广泛地运用,那么人工智能或许就不再是被人类所利用的对象,而可能与人类平等共处了。目前人工智能对自然语言的克服已经有了不小成就,冯象举例说,如清华大学语音与语言实验中心(CSLT) 研发的机器人“薇薇”就已经会作诗,经过中国社科院有关专家评定,“薇薇”通过了“图灵测试”。通过“图灵测试”意味着人类在语言层面无法分辨人工智能与人类。而“薇薇”受到最高评价的一首诗,名曰 《早梅》:“春信香深雪,冰肌瘦骨绝。梅花不可知,何处东风约。”专家的点评是:“下字用力,少年人学诗宜如此,然锻炼过甚,终非上善。”由此可见,“薇薇”作诗已有苦吟的气息。另一首名曰 《镜》,更是被评价为:“咏闺中物用五言,易见齐梁风味,恨体物未精。”同样,在语言翻译等其他领域,人工智能也会大有作为———冯象老师说,他自己很可能是人类翻译 《圣经》 的最后一代了。
那么,当人工智能扩展到其他领域,当它们与人类在操作方面不相上下,甚至超过我们的时候,人类的生存状况会发生怎样的改变? 冯象从他熟悉的法律领域说起。他推测人工智能将会在法律领域获得广泛运用,这是同人工智能的算法与法律自身的性质所决定的。法律事务要求规则清晰,绝大部分案件信息透明,可以运用明晰的规则做出断案。今天大量的司法从业者只要遵从法律条例,就能够正确完成工作,而人工智能在不久的将来会游刃有余地处理此类案件。人类只需要在信息不充分、规则不明确、需要因人而异的复杂案件中发挥自己的才能。
如此一来,人工智能便从自然科学领域冲击了现有的法学人员结构,甚至会影响到大学的法律专业。更重要的是,未来的法律争论都需要借助人工智能理清思路,就像我们今天的行政管理不能离开电脑一样。法学必须要变革的危机时刻即将到来。人类究竟是选择与机器合作,还是选择让机器彻底地自动化,以至于人类完全不用操心这件事情?
这种担心是不是过早了呢,或者想象力过于丰富了?其实不然,写作 《资本论》 时期的马克思曾经写过有关机器问题的笔记,他在19世纪就从经济学与哲学的视角分析了机器能够解放劳动力的可能性。在他的基本判断中,进入生产领域的机器最为重要的贡献是将劳动力从工作中解放出来,生产资料的生产不再由人来完成,而是由机器来完成。于是,人类将在生产力得到进一步发展的同时,获得巨大的闲暇时间。闲暇时间与人类的自由及个性全面展开息息相关,冯象在讲座上援引了马克思在 《德意志意识形态》 里关于共产主义的著名设想:“而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定的活动范围,每个人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心愿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不同于马克思更多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来展望机器的大规模运用,冯象的关注点仍然集中在人类与人工智能的相处模式之于法律与伦理格局的挑战。
在不久的未来,当人机相处就像现在人与人之间相处这样平常的时候,人与机器之间的交往规则,也一定同人与人之间一样,需要伦理与法律的规范。人类交往的伦理意义是,每一个人背后都有一套文明传统的支撑,语言、习俗、禁忌等等都为个体与个体之间的交往提供了伦理依据。同样,在近代政治哲学的设计里,即便人和人之间还原为“自然状态”,近代自然权利理论家也会从自然法中推演出符合人类天性的基本准则。
一旦具有全面克服自然语言的机器人广泛运用到社会各个领域,并在社会生活中与人类广泛协作,那么人机关系就将从目前的生产和科学研究领域,进发为日常交往行为。人机交往将和人际交往一样,成为人类社会的常态。今天人类提前设想人和机器的伦理与法律关系并非多虑,要知道时至今日,哲学、伦理学与社会理论仍在研究社会内部宽泛的合理性,研究规范行为、表达行为等等人类实践如何真正在共识中建立交往实践,避免误解与冲突。







